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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臨禁令阻「一地兩檢」 勢損旅業

2018-08-1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青年新政」梁頌恆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入稟,要求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特區政府在案件審結前,7月25日開始於高鐵站劃出內地口岸區,法庭昨日開庭審理申請。政府代表在庭上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而人大已經表明,「一地兩檢」安排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並通過了正當的立法程序,申請人根本無強而有力的表面證供證明政府「違憲」。

雙方陳詞後 下周二裁決

法官在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押後至下周二(14日)頒發書面裁決。

梁頌恆、郭卓堅和梁國雄等5人,早前先後就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條例「違憲」,5人的申請聆訊將在10月30日至31日同期進行。

梁郭兩人另外入稟,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案件昨日審理。

梁頌恆在庭上陳詞時聲言,高鐵「一地兩檢」安排與最少10條基本法條文有「字面上的牴觸」,是次司法覆核為香港地界和司法管轄權的爭議,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又稱不認同政府一方早前指,若高鐵無法如期通車將造成金錢不能彌補的損失。

他聲稱,以控制損失的角度計算,今次臨時禁制令是阻止高鐵「一地兩檢」正式實施的最後機會。即使法庭「錯誤」批出臨時禁制令,申請人最終卻敗訴,政府損失的只是原定通車日子至司法覆核申請審結的一個月延誤時間;若法庭「錯誤」駁回臨時禁制令申請,申請人最終勝訴,申請人的損失「將會是無法衡量的」。

高鐵必難通車 影響就業機會

代表特區政府一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強調,若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高鐵必定無法如期通車,這將影響一個重大的基建工程,牽連香港旅遊業、就業機會、旅客行程及大眾期望等等。

他引述案例指,法庭在考慮批准禁制令申請時,須審視申請人是否有強而有力的表面證供,而高鐵「一地兩檢」條例通過了正當的立法程序,申請人根本無強而有力的表面證供證明政府「違憲」。

余若海同時強調,全國人大常委會享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而人大已經作出了相關的決定,其中表明「一地兩檢」安排符合「一國兩制」和基本法。

無人會質疑羅湖管制站違法

他反駁梁頌恆聲稱是案涉及香港地界和司法管轄權,指這並非正確解釋基本法的方式,並舉例指從無人會質疑羅湖管制站違反基本法,因管制站設置於邊境上,又例如一名登上開往澳門的客船的乘客,即使船仍在香港境內,該乘客確是離開了香港的司法管轄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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