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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營合作透明 主導權在社會

2018-08-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本港土地供應嚴重不足,有智庫建議採用公私營合作模式,發展私人的新界農地儲備,但有意見擔心主導權會落入發展商手中。土地供應專責小組主席黃遠輝表示,公私營合作並非「盲婚啞嫁」,認為主導權在社會,公眾可討論如何訂定公私營合作原則,包括公開可換取多少公營房屋,讓機制公開、公平及透明。

政府估計大型發展商合共擁有不少於1,000公頃的新界農地。民間土地資源小組成員朱凱Y昨早出席港台節目《眾言堂》時疑質,市民不知道該1,000公頃農地位置,令選項有如「盲婚啞嫁」。

他促請發展商公開有關土地的位置,又認為政府應有承擔,跟發展商「離婚」,不應由地主主導發展。

黃遠輝不同意是「盲婚啞嫁」

出席同一節目的黃遠輝則表示,不同意公私營合作是「盲婚啞嫁」,亦不同意主導權在發展商。

他認為,有關主導權在社會,例如若由公眾討論如何訂定公私營合作原則,包括公開可換取多少公營房屋,讓機制公開、公平及透明。

他又強調,自己並非要硬銷這選項,而一些位於非常偏遠或生態敏感地區的農地,亦不宜發展。

收地條例前提 確立公共用途

對於社會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動用土地收回條例進行發展,黃遠輝表示,被形容為「尚方寶劍」的土地收回條例使用上存在限制,前提是必須要確立公共用途,若政府收回土地為興建居屋或首置上車盤等,在法律上存在不確定性,要檢視是否屬於公共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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