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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妻女案】控方:排除法可認定許金山是兇手

2018-09-14

中大副教授許金山涉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女案,昨由控方作出結案陳詞,主控官直指許不知羞恥地以假研究來掩飾其殺人計劃。被告明知一氧化碳可殺人,卻將氣體注入瑜伽球再放上車,並除去膠塞令氣體充斥車內,而製作兇殺環境後照常上班,製造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證據。而被告指女兒有自殺傾向,且與母親同歸於盡根本是不可能,主控官稱引用排除法可認定被告就是兇手。

53歲被告許金山,是中大醫學院麻醉及深切治療學系副教授。他被控2項謀殺罪,指他於2015年5月22日,涉嫌以注滿一氧化碳的瑜伽球謀殺妻子黃秀芬(47歲)及次女許儷玲(16歲)。

主控官資深大律師布思義(Andrew Bruce)指,被告在案發一年後的警誡會面中曾指,次女許儷玲可能因學業壓力,或與母親意見不合而自殺。但主控官指,根據儷玲的同學、老師等都說她開朗活潑,轉校後也很快結交到朋友,並已計劃去旅遊及修讀暑期課程等,不似有自殺傾向,案發前還相約好友吃飯,根本無自殺跡象。

儷玲雖曾與母親有爭執,但此絕不會令她想法極端至自殺,並與母親同歸於盡。

指被告以實驗作掩飾

主控官指出,被告早在案發前一年開始查詢一氧化碳價格,又向其他中大職員稱想做一氧化碳的動物實驗,最後由他人購買氣體,並取得做動物實驗的許可,但研究計劃書卻不太詳盡。不少專家證人稱被告的實驗計劃並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研究在科學上毫無價值,絕無臨床可能性。實際的實驗做法又與原先設計有別,不禁令人質疑。主控官指被告實際是以實驗作掩飾。

此外,被告被同事看到他在實驗室將一氧化碳注入瑜伽球並帶走時,謊稱是讓朋友測試一氧化碳純度,但其後向警方作供時又改說是為了殺老鼠。許自稱「以一氧化碳殺老鼠」屬愚蠢想法,且超高濃度的一氧化碳放出時亦會令「殺鼠者」、甚至全家人均有極大生命危險。且許這麼注意安全,豈會把注滿毒氣的瑜伽球放到子女常到遊玩的運動空間,更沒有告知家中的妻子、子女或家傭。

許是唯一知道瑜伽球內有一氧化碳,他把球帶回家,且有其妻的車匙,有機會把球放上車。

案發當天印傭目睹妻女二人離家上車時並沒有攜帶瑜伽球,估計瑜伽球早已放進車尾箱內,控方推斷許事前把瑜伽球放進車尾箱內後,除去瑜伽球膠塞,再關上車門,其後如常上班,製造了看似完美的不在場證據。

辯方明日會作結案陳詞,法官下周一會總結案情並引導陪審團,預計陪審團會於翌日退庭商議。■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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