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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保符基本法 有效處理風險

2018-09-2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香港特區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多年來曾就廣深港高鐵的通關程序,探討過多個不同構思,並就「一地兩檢」進行詳細研究,以確保方案符合基本法,在運作上可行有效,並能有效處理保安風險。

經過詳細研究和深入討論後,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門於去年7月就實施「一地兩檢」安排的框架內容取得共識,並建議採用「三步走」方式,於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

去年7月25日,行政會議建議行政長官指令通過擬議於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安排,讓特區政府推展相關後續工作。同日特區政府舉行記者會,解釋「一地兩檢」安排,並公佈「三步走」程序,務求盡快向公眾交代,並展開社會討論。

經立法會多場激辯通過

經香港社會多個月來的廣泛討論,以及立法會經過26小時的辯論後,終在去年11月15日通過特區政府提出的無約束議案,支持「一地兩檢」安排。特區政府即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於去年11月18日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與廣東省省長馬興瑞,在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共同推進落實高鐵通關程序的相關工作。

其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於去年12月27日作出決定批准《合作安排》,完成「三步走」程序的第二步。特區政府即展開本地立法程序,於今年1月16日向立法會提交《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讓立法會審議,為實施「一地兩檢」安排提供所需法律基礎。

最後經過多場激烈辯論,立法會終在今年6月14日通過高鐵《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完成「三步走」程序。

做足準備保通車後順暢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於本年8月31日刊憲,並指定於本年9月4日起實施,以配合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籌備工作。隨�荂m條例》及過境限制區安排開始實施,進出兩個口岸區的人員,除了須出示由港鐵發出的過境限制區許可證,亦須辦理兩地的通關手續。

就條例遲遲未有刊憲,運輸及房屋局解釋,特區政府理解內地人員有需要在高鐵通車前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進行最後準備工作,包括確保所有需要物資已運送到「內地口岸區」,並熟習相關運作流程。特區政府有需要考慮讓《條例》在高鐵通車前一段短時間生效,以確保「內地口岸區」在通車後運作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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