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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擊同住女友人 跨性別者囚20個月

2018-10-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作女性打扮,原性別是男性的28歲跨性別人士,去年4月因不滿同居女友人出言「勾引」其未婚夫,以及指「我唔覺你靚,我覺得我靚過你囉」,遂揮拳怒打女友人臉部十多下致其面腫,又剪掉對方頭髮並拍照放上社交媒體,4個月後再次施襲對方又恐嚇指「我斬你兩個女隻手落薄A佢]咁鍾意畫畫」。男被告早前承認襲擊導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傷人罪及刑事恐嚇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0個月。

不滿出言勾引「未婚夫」

一身女性打扮,留有金色長髮的男被告張澤釗(28歲),洋名Jessica,與育有兩名女兒的女事主陳嘉汶(34歲),自2017年4月起同住小西灣佳翠苑一單位。被告的祖父母、叔嬸及父親昨有到庭支持。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人生坎坷,母親在他少時與父親離婚後下落不明。

被告患有精神病,2012年曾因企圖自殺而入院,而他一直託其位於澳洲的朋友買女性荷爾蒙藥物予他服用。

辯方續指,被告與女事主均有酗酒問題,當時是「飲到唔知發生咩事」而爭執,女事主在事發後亦沒有搬走,冀法官輕判。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控罪性質非常嚴重,考慮被告背景及案情特殊,他與女事主均有酗酒問題,被告同情女事主情況而免費讓女事主同住,可見被告內心並非惡毒,並且坦白認罪,事發當日被告因酗酒才反應激烈地打女事主,對事主未造成永久傷害,遂判三罪合共監禁20個月。

姚官又勸導被告稱:「希望你好好反省,有咩問題唔好再酗酒啦,同屋企人商量清楚先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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