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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控鍾劍華《立場》誹謗 兩被告交抗辯書延期

2018-10-2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網媒「立場新聞」今年8月刊登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撰寫,涉及前特首梁振英的文章。梁振英早前兩度向「立場」和鍾劍華發律師信,指文章失實和損害其聲譽後,再入稟高院控告誹謗。案件昨在高院提訊,兩被告申請寬延呈交抗辯書的期限,獲聆案官批准延期21天。

原訴人為前特首梁振英,據悉梁振英現由資深大律師鮑永年及大律師劉恩沛代表。被告分為鍾劍華及「立場新聞」,兩被告亦均有律師代表。

原訴於今年8月24日入稟,9月18日又新增一份24頁長的申索陳述書,當中另外新增了5篇相關文章。

兩被告指原定本月16日存入抗辯書,但兩人的法律代表均稱需時索取指示,分別要求延長抗辯書存檔日子28天及35天。原訴代表則提出反對,認為本案不涉大量文件,又質疑「立場」太遲聘用法律代表,非延期理由。

聆案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認為本案並非不複雜,故批准延期,但兩被告只准延期21天,並提醒雙方若再申請延期,將會施加「除非命令」(unless order;即附有不遵從命令的後果)。

原訴於入稟狀指,鍾劍華在2018年8月11日於facebook刊登一篇《五年前的這件事與梁振英的紅線論》文章,以及兩被告翌日在「立場新聞」網站刊登上述文章,內容均涉失實指控和具誹謗言論。原訴要求兩被告賠償,並要求法庭頒令禁止兩被告再刊登有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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