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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移民管理局:將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資格認定

2018-10-24

香港文匯報訊 國家移民管理局網站昨日發佈「關於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指出,2018年9月27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0日起,取消除境外就業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

通知指出,自2018年11月10日起,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再受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境外就業除外)申請,停止審批簽發《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經營許可證》(以下簡稱《經營許可證》),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自動失效。自2018年11月10日至11月30日止,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將此前簽發的《經營許可證》收回存檔,對空白《經營許可證》登記銷毀,並於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備用金清退工作。

通知要求,取消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資格認定後,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強事後監管,依法履行查處因私出入境中介機構騙取出入境證件等妨害國(邊)境管理違法犯罪行為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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