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仁老翻「任何人」作宣傳。 fb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為加強市民的防火及急救知識,消防處推出全身藍色打扮的「任何仁」作「代表人物」加以宣傳,引起全城熱議。有見「任何仁」昨日人氣急升,立法會九龍西補選候選人、工黨李卓人及其團隊,立即抄「任何仁」的意念,老翻一隻「任何人」作宣傳,聲稱「任何人,都可以撐李卓人」云云,又將其海報被撕與另一候選人陳凱欣聯繫起來。多名法律界人士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李卓人該段論述內容,已涉嫌違反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和《版權條例》內多條條文。
無消防處授權可起訴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李卓人的facebook內容初步顯示已涉嫌複製或抄襲消防處所設計「任何仁」的平面美術作品、藝術作品或電影。
若李卓人沒有得到版權擁有人,即消防處的授權,李已經侵犯了《版權條例》第七條及第二十三條,即因複製而侵犯版權,消防處可向李卓人提出起訴。
誤導選民以為挺參選
馬恩國更指出,李卓人是次侵犯版權的行為,有誤導選民以為消防處支持他參選的問題,可能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四條,即作出某些關乎選民的欺騙性行為的舞弊行為;及第二十七條,即發佈選舉廣告假稱獲支持的非法行為。
抹黑建制派撐陳凱欣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二條,「選舉廣告」是指為促使某候選人當選或阻礙其他候選人當選的任何形式的發佈,李卓人有關帖文很明顯是質疑並攻擊陳凱欣的獨立性,並暗示她的團隊撕毀其海報,背後有黑勢力支持,明顯是抹黑行為,希望阻礙陳凱欣當選。這貼文明顯是選舉廣告,廣告中的陳述有誤導性甚至是虛假的,導致該候選人的誠信受到質疑,涉嫌觸犯法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認為,李卓人在其fb發佈抹黑另一候選人陳凱欣的選舉廣告,並指有組織撕掉他的海報,除了是「不君子」行為,也涉及「惡意抹黑」對手,明顯是為促使他自己或阻礙陳凱欣當選。
他續說,若發佈虛假及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若循簡易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1年;若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