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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評】《是咁的,法官閣下》親手戳破自建的律師泡沫

2018-11-16

以專業階層為題材,向來是大台的「拿手好戲」,而在眾多專職工作中,他們獨愛律政劇,近幾年這類劇集更比純警匪要多。大概是因為若要拍出實在感,拍急症室醫生或重案組幹探的故事一定較難滿足觀眾,因為大眾對這兩個行業的實況有較多掌握;但律師這行業,我們仍未能擺脫上世紀九十年代《壹號皇庭》的影響,只要有對簿公堂加上充滿睿智的對話,觀眾就已經收貨。基於捨難取易,這就是律政劇在大台節目表出現愈見頻繁的原因,包括現在播放的《是咁的,法官大人》(圖)。

《是》劇的新意,在於嘗試走出傳統對律師的描述:由在法庭上互相OBJECTION和以「你只需要答我係定唔係」來打斷證人作供;到一班「律師仔」也要面對被壓價的不公平、高樓價的壓力等「普世問題」,以至他們的日常工作也不是什麼驚天動地的大案,大多是一些淡而無味的小案。可見大台也想親手戳破自己在《壹號皇庭》所構建的「律師泡沫」形象。這種情節安排,除了提升劇情的寫實感外,亦有助更言簡意賅地向觀眾講出一些法律觀點,叫大家看劇之餘,也可以認識一點法律小常識。作為觀眾,你會覺得花一小時看《是》劇是充實的,但若錯過了一集,你亦不會有追看回的動力。始終在海量的港產律政劇,《是》無疑是欠缺了那種牽動人心的「戲味」。

大台的「警匪類」和「律政類」的劇集,其實各自有一種不變的定律--警察的故事裡,就算過程再慘烈死人再多,惡者最終都會被繩之以法或直接死去;但律政劇集,很多時都會帶出法律也有無力之時,例如作惡者可以逍遙法外或者獲從輕發落,小市民卻因「其情可憫卻法理不容」而被判罰。當法律不能每每彰顯公義,故事一眾律師角色,總例牌叫人相信法治--你只能認命,或極其量只能訴諸於「睇下個天幾時收你」的情感發洩,卻否定用激烈的方式質疑法律的局限。這一點從九十年代的《壹號皇庭》到今日的《是咁的,法官閣下》也是如出一轍。或者香港人都一直這麼乖乖地奉公守法,社會狀況傾向平穩少亂,是得力於這種電視教育。■文:視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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