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民主黨(白鴿黨)立法會議員尹兆堅及林卓廷,涉嫌在今年6月以暴力阻礙會議進行時,令兩名保安人員受傷,於昨日接獲警方「預約拘捕」的通知,須於下周一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據悉,兩人被指觸犯「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相關罪行,而尹兆堅則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兩人聲稱這是「政治檢控」,並會「全力抗辯」。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則認為,議會近年經常出現肢體衝突,是次事件可向以為可通過暴力吸睛的反對派議員發出警號,議員並沒有凌駕法律的特權,並認為議會必須盡快撥亂反正,包括考慮修改議事規則等,讓立法會「執行返自己家規」。
今年6月13日,立法會恢復二讀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其後進入表決程序。在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發言期間,多名反對派議員要求發言,被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否決,部分反對派議員離座叫囂。
尹林下周一須到灣仔警署助查
梁君彥當時呼籲議員返回座位,林卓廷即挑釁道:「點呀!趕晒我哋出去呀?梁君彥!我就唔坐呀!」梁君彥其後宣佈將林卓廷逐出會議廳,約10名保安包圍林卓廷,惟他拒絕離場並反抗。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一度試圖衝上主席台,被保安人員攔截。梁君彥驅逐尹兆堅離開會議廳。
尹林兩人被保安抬走,過程中發生推撞。兩人和兩名保安均報稱受傷,其中一名保安員肋骨感痛楚需送院,另一保安擦傷和撞傷。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其後決定報警處理。當晚,7名警員在會議結束後到會議廳搜證。
警方昨日就此事向尹兆堅、林卓廷發出「預約拘捕」的通知,要求兩人於下周一到灣仔警署協助調查。據了解,兩人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b)條,即「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尹兆堅則會被加控一條普通襲擊罪。兩人在昨日見記者時,聲稱這是「赤裸裸的政治檢控」云云(見另稿)。
梁美芬:立會修例「家規」懲兇
經民聯副主席梁美芬指出,立法會內的議事秩序近年每況愈下、集非成是,令新晉議員盲目相信可以通過違反議事規則,甚至身體碰撞的方式去「表達意見」,令包括粗言穢語、扔玻璃杯、喧嘩甚至衝擊立法會主席和官員情況出現,保安人員遇襲情況更屢見不鮮,不少市民都已感到煩厭及不可接受。
她認為,警方是次行動有望令議會運作重回正軌,但議事規則本身已賦予立法會大會及委員會主席權力驅逐及懲罰行為不檢的議員,立法會可執行「家規」自行處理有關問題,如果現行議事規則縱容違規行為有漏洞,就應考慮進一步修改,制訂程度介乎驅逐離場及彈劾之間的罰則。「如果反對派不希望將立法會內發生的事交由執法機關處理,就應該考慮支持修改議事規則。」
林健鋒:秘書處報警做法恰當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強調,有議員倘涉嫌違法,就應當依法處理,故立法會秘書處報警的做法恰當。雖然議員根據特權法有言論刑責的豁免權,但一旦令保安人員受傷,或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責,就沒有免受逮捕的豁免權。是次事件提醒,議員並沒有凌駕於法律的特權,需要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
黃國健:向激進行為發出警號
工聯會副會長黃國健認為,是次是向喜歡在議事廳內搞事、以為可以透過激進暴力行為吸睛的反對派議員發出警號,明確點出無論是否議員,倘違反法例都需要接受法律制裁。
陳恒鑌:特權法絕非縱容暴力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批評,反對派議員經常以特權法作「擋箭牌」,屢次在會議期間搞亂會議秩序,且越來越暴力,矛頭更指向出席會議的官員甚至特首等。事實上,特權法僅保障議員出席會議期間的言論,而非保障議員進行暴力行為,警方採取行動是合法合理,「過去反對派在議會內無法無天,現在是時候正本清源、撥亂反正。」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也強調,特權法不是「免死金牌」,議員一旦犯法就必須承受一切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