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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修例 4招保海安

2018-12-14
■政府建議修改法例,包括加強現有救生衣配備規定。圖為新渡輪船上救生衣數量充足,符合法例要求。 資料圖片■政府建議修改法例,包括加強現有救生衣配備規定。圖為新渡輪船上救生衣數量充足,符合法例要求。 資料圖片

或強制大型海上活動 兒童須全程穿救生衣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高俊威)6年前釀成39死、92傷的南丫海難對香港而言是一個教訓。為提升海上安全,政府建議修改法例,包括加強現有救生衣配備規定,確保船上配備合適救生衣供每位成人及兒童乘客穿荂A並規定船上須提供嬰兒救生衣。政府並提出增加8個航速限制區,及擴展與延長14個現有航速限制區的界線等,以加強對公眾和魚類養殖區設施的保護。政府擬於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以展開先訂立後審議之程序。

運輸及房屋局與海事處昨日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指出,會就4項提升海上安全的擬議徵詢議員意見,包括涉及船隻的救生衣配備、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之安全措施、遊樂船隻的規管制度,和新增航速限制區。

文件指,留意到同一船隻在不同航程中的兒童及成人乘客數目或有不同,認為有空間加強現有救生衣配備規定,故建議規定若干船隻除外的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救生衣,有關數量須等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包括船員、成人及兒童乘客。

由於每段航程的兒童及成人數目或有不同,假使成人及兒童救生衣的適用範圍不一,船隻須為每段航程配備不同組合的成人及兒童救生衣,以符規定。

擬資助換成人兒童通用救生衣

為確保建議切實可行,文件透露,在一所大專院校的協助下,已研發一款成人及兒童均適用的兩用救生衣,設計已通過測試並將投產,冀在建議生效前推出市場。政府並計劃推出資助計劃,協助業界將現有救生衣更換為兩用救生衣。

惟因兩用救生衣不適合嬰兒穿荂A故嬰兒須穿蚗成鈺洏穻蝖C文件指,政府參考國際規定後,建議所有獲發牌照運載逾12名乘客的本地商用載客船隻,必須至少配備數量等同該船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2.5%的嬰兒救生衣。

為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政府建議將部分現有行政措施改為強制措施,包括本地船隻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聚集於觀賞區內時,船上所有年齡介乎2歲至11歲的兒童,均須全程穿上合適救生衣。

同時,船長須備存詳載每名乘客和船員姓名和年齡之名單,以便在緊急情況下協助救援及調查工作。

增航速限制區減破壞魚場

現時在水上活動頻繁的本港水域內,設有22個航速限制區。文件指,海事處近年收到不少建議,要求增加航速限制區數目,並延長現有航速限制區的限制時段和限制期,以應付日趨頻繁的水上活動,及改善大型遊樂船隻的船尾浪可能對魚類養殖區內設施所造成的破壞。

因此政府建議修例,加強此方面的規管,包括在西貢和大埔區各增加4個航速限制區,及擴展與延長14個現有航速限制區的界線、限制時段或限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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