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國家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福州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意見的函,原則同意福州、南昌、青島、海口、貴陽等5個城市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實施方案。
業內人士點評認為,此政策意味着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試點進入了2.0版本,旨在這些城市通過發展租賃市場來對沖高房價,預計下半年還有大城市相繼跟進試點。
嚴躍進:開啟「2.0版」
據悉,第一批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試點共有13個,包括了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瀋陽和成都。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次福州、南昌、青島、海口和貴陽5個城市跟進試點,體現了集體建設用地租賃住房試點進入了2.0版本,或者說第二批試點開啟。
嚴躍進指出,前批試點城市的重點在於流動人口規模相對大,租賃市場需求比較旺盛。而現在又增加了5個城市,體現了改革試點擴容的態勢,且最重要的是,第二批幾個城市在2018年的房價上漲是比較快的城市。房價上漲過快,勢必會要求採取長效發展機制,從這個角度看,發展租賃市場是一個較大的亮點。
對於此類租賃市場的發展來說,充分體現了一點,即通過發展租賃市場來對沖高房價。尤其是貴陽和海口等城市,在2018年的內地70城房價指數排行中,出現了個別月份漲幅第一的現象,這自然要求更加積極進行把控。
下半年試點料續增
嚴躍進稱此次政策信號意義很強,後續集體建設用地改革的力度會強化,目前改革重點在於發展租賃市場,而共有產權住房預計後續也會推進。他並預計2019年下半年,西安、濟南、蘇州等在第一次名單和第二次名單沒有覆蓋的大城市,亦或有機會進行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