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在探索垃圾分類的道路上,已經走過24個年頭,先後採取過6套標準,不斷在分類定義上做調整和改動。業內稱,標準的頻繁變化除了摸索分類方式之外,亦和每個階段的垃圾末端處置能力掛u。
1995年 「三分類」標準試點
●展開有機垃圾、無機垃圾、有毒有害垃圾三分類的試點工作
2000年 新增「可回收」分類項
●多了一項可回收垃圾,成為有機垃圾、無機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
2002年 「一市兩制」分類制度
●焚燒廠服務的地區垃圾分類為可焚燒、不可焚燒、廢玻璃和有害四種
●其他區域則分為可堆肥、不可堆肥、廢玻璃和有害四種
2007年 「廚餘」首次納入回收
●採取可回收物、廚餘其他、廢玻璃和有害四種
2010年 簡化乾濕垃圾分類
●當時垃圾分為乾垃圾、濕垃圾、可回收和有害四種
2011年
●分類再次簡化,變成乾濕分類為基礎的2+X模式,意味茤U圾主要按照乾、濕來分開,其餘的根據處置能力細分
2014年 確認分類辦法
●分類明確為乾垃圾、濕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四種並沿用至今
香港文匯報記者孔雯瓊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