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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新增職能

2019-02-03

■牽頭國家金融安全工作協調機制;

■牽頭建立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制定審慎監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

■牽頭負責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和應急處置;

■牽頭負責重要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統籌實施監管,推進金融基礎設施改革與互聯互通;

■統籌互聯網金融監管工作;

■負責金融科技相關工作。

■香港文匯報記者 海巖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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