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莉珊 港區全國政協委員 九龍東區各界聯會常務副會長
反對派阻撓移交逃犯條例漏洞心中有鬼,是真正的「暗渡陳倉」,意在為「港獨」刑事犯罪分子留後路,以便「港獨」刑事犯罪分子可以有機會潛逃台灣,避免接受本地法律制裁。
台灣去年二月發生死者與疑兇同是香港人的「行李篋藏屍案」,疑兇事後回到香港,儘管由於挪用死者潘曉穎戶口存款而被捕,但香港法庭無權處理境外兇案,而港台兩地之間又缺乏互相引渡逃犯協議,這宗案件陷入膠茠牯A。正如保安局指出,此案凸顯條文缺陷,違反公義,亦嚴重威脅治安及人身安全,應該堵塞漏洞。
防止香港變成「逃犯天堂」
保安局建議修訂法例,取消現時移交逃犯安排和相互法律協助安排中,不適用於「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任何其他部分」等一類條文,使香港與內地、台灣、澳門可就移交逃犯和相互法律協助,訂立雙邊協定或多邊公約等「長期安排」,又或以一次性的「個案方式」合作。修訂不僅堵塞漏洞,確保將罪犯繩之以法,而且作出了種種限制,充分保障疑犯人權。
根據現有條文,移交逃犯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中國其他地方,包括台灣、澳門和內地,導致本港與台灣、澳門和內地至今仍未有一套逃犯移交機制,衍生出各種跨境罪案,嚴重影響兩岸四地的執法行動,令不少罪犯鑽空子逃避刑責。社會各界希望盡快通過法例堵塞漏洞,防止香港變成「逃犯天堂」,又批評反對聲音是意圖將今次事件政治化、陰謀化。
對於香港建議修例,以便可以進行一次性移交,台灣地檢署表歡迎,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邱智宏表示:「讓被害人權益得到伸張,家屬也能夠平息他們的哀傷,就是站在檢察官辦案的立場,會覺得這是一個很正面的發展。」士林地檢署表示,希望香港方面盡快通過相關法例,將疑犯移送台灣,亦表示擔心疑犯在香港羈押期滿後藏匿或逃亡。然而,反對派危言聳聽,抹黑修例,企圖破滅受害者家屬沉冤得雪的願望。
反對派以政治凌駕公義
反對派把修例堵塞移交疑犯漏洞一事政治化、陰謀化。毛孟靜「擔心」通過修例會變成「木馬屠城」,讓內地可趁勢將「政治犯」移交到內地。朱凱Y就將矛頭指向遇害少女之母,聲稱民建聯與受害少女的母親見記者是與政府「打龍通」,又聲言特區政府是「利用台灣悲劇」去「暗渡陳倉」,「逼」台灣當局承認自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涂謹申表示,明白社會對潘曉穎被殺案感到同情或有很大感受,但他反對修例,憂被濫用。反對派政客將修例視為洪水猛獸,「擔心魔鬼在細節中」。蘋果日報社評蠱惑人心聲稱,「政府修例等同把跨境綁架合法化」,「無論港人、內地人、外國人,一旦被中共指為逃犯,特區政府就極可能拘捕及移交給中國,而按新法例安排只須特首批准」云云。
事實上,政治罪行並不包括在《逃犯條例》所列的46項嚴重罪行,所涉及的罪行須是香港與世界其他司法管轄區都同樣構成犯罪的行為,包括謀殺、性侵犯、綁架等,根本不存在反對派所說的移交政治犯。而且特首啟動程序後,也要經法庭批准。可見,反對派抹黑修例根本站不住腳。
魔鬼其實在反對派心中
反對派抹黑修例,原因不是魔鬼在細節中,魔鬼其實在他們心中。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出,反對派議員阻撓修例,意在為「港獨」刑事犯罪分子留後路,旺角暴亂被告之一的李倩怡被控兩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2017年棄保流亡台灣,礙於沒有刑事司法互助安排而未能將其逮捕回港。一次性個案移交安排有助彰顯公義,反對派以政治凌駕公義,其偽善荒謬莫過於此。
回歸以來,香港與英美等20個司法管轄區簽署了移交逃犯協定,又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中國和美國等西方國家法律制度有別,價值觀不同,但無礙這些國家向中國移交貪污嫌犯;大陸和台灣對峙狀態仍未結束,但兩岸還是先後簽署了《金門協議》及《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作為移交逃犯之依據。在沒有協議下,內地向香港移交了約200名逃犯,反觀香港卻沒有向內地移交任何一名逃犯,其漏洞顯而易見。
亡羊補牢,猶未為晚。當局以個案協助方式處理逃犯移交的問題,無可厚非。社會各界人士支持修例建議,指出「個案形式」移交重犯已在不少國家進行,今次修例是進一步完善香港刑事司法協助機制,並有助鞏固香港優良的營商環境,廣大市民希望盡快完成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