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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法治優勢 灣區成功關鍵

2019-02-23
■香港的司法制度優勢,可推動內地司法制度完善。圖為終審法院。資料圖片■香港的司法制度優勢,可推動內地司法制度完善。圖為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佈後,反對派聲言香港參與其中會令「一國兩制」中法治等優勢「蕩然無存」。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會務顧問葉國謙昨日強調,正因香港在司法制度上有優勢,可以推動內地司法制度逐步完善,尤其在商業法律等方面。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會長陳曼琪也強調,規劃綱要有不少地方都提到法治,更把尊崇法治、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作為基本原則。

葉國謙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坦言,在建設大灣區的過程中,制度矛盾必然會存在,包括司法制度,但如果內地結合香港和澳門的司法體制,可提升法治水平,帶動整個大灣區發展,而這也是大灣區的成功基礎。

保障人權私有財產

他續說,內地的司法制度與香港高速發展的經濟未能配合,尤其在私有產權、合約精神方面,以至港人在內地營商時會出現經濟糾紛,變成刑事犯罪,香港未來要牽引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逐步完善司法制度。

葉國謙強調,他和其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都非常關注這點,認為只有良好的司法制度,才可以保障人民的人權及私有財產等,又強調不認為香港參與大灣區建設,會令「一國兩制」像一些人聲稱的「無驉v。

陳曼琪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規劃綱要表明建設大灣區的基本原則之一是「『一國兩制』,依法辦事」,把堅持「一國」原則和尊重「兩制」差異有機結合起來,並會尊崇法治,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正因如此,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不同於內地的司法制度,可在國際法律的平台上、國家邁向現代化的過程中,發揮不可替代的作用。」

她續說,規劃綱要也提到中央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能,抓緊制定支持大灣區發展的具體政策和措施,與粵港澳三地政府加強溝通,堅持用法治化、市場化方式協調解決大灣區合作發展中的問題。

維持普通法體系特色

陳曼琪說,法律界歡迎規劃綱要內有關法治的表述,「正因為目前三地的法律制度不同,需要有一個頂層設計,作出制度創新,既能夠維持香港作為普通法法律體系的特色,同時又可以幫助國家『走出去』,與國際接軌。」

她更指,在「一帶一路」建設中,不同地方有不同法律背景、民風等,也需要大批具有國際視野的法律人才,故香港法律界可以有很大的發揮作用,並呼籲業界早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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