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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衛局:進口貨須來自註冊場

2019-03-11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馮健文 ) 內地是香港農副產品、特別是鮮活食品的主要來源地,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近日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鑑於內地食物在本地市場的比重,香港與內地訂立行政安排,內地供港的禽畜、禽蛋、活生水產和蔬果,必須來自註冊供港養殖場、種植場和加工廠,為供港食物質素提供額外保障。

食衛局指出,內地相關部門一向重視供港食品的品質、安全以及穩定供應,並與香港建立非常緊密的溝通聯繫機制,商務部每年均會率團來港,與食衛局人員會面,就供港食品的供應和安全交流意見,包括在春節前率領代表團到港,保障春節期間輸港農副產品穩定供應及品質安全,今年亦不例外。

食衛局又指,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一直採取世界衛生組織「從農場到餐桌」的策略,在食物供應鏈不同環節進行監察及管控。食安中心規定高風險食物,即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須來自獲食安中心批准的來源地及附有衛生證明書等,並與各地監管機構緊密聯繫。

此外,食安中心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分別從進口、批發和零售層面,抽取從各地(包括內地)進口本港的食物樣本,進行化學、微生物和輻射檢驗,以確保在香港出售的食物符合法例要求,以及適宜供人食用。

檢測整體及格率達99.8%

食衛局表示,食安中心每年抽取及檢測約6.5萬個食物樣本,檢測的整體及格率一直維持在非常高的水平,去年的整體及格率便達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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