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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墮樓案】教局:直接處理教師投訴校長個案

2019-03-14

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林姓女教師上周疑因工作壓力輕生,辦學團體確認事主在死前一日曾上門投訴,承認評核及投訴機制存在漏洞。多個教育界團體均促請教育局檢討現行投訴機制,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解釋,倘有教師就人事問題向教育局投訴,例如是校長管理,局方會直接處理並作回覆。

楊潤雄昨日表示,局方前年開始設機制處理學校投訴,如投訴涉及學校日常運作,包括學校時間表、功課或膳食安排等,一般交由學校處理;若投訴涉及違反教育條例,教育局會直接處理並回覆投訴者。他強調局方處理學校投訴時,一定要問學校取資料,亦要聽取校方的說法,所以通常會將投訴個案通知學校,否則無足夠資料進行合理調查。

教育局發言人昨亦回應事件,強調校本管理推行多年,於大部分學校運作暢順,在此架構下學校管方應有適當的制衡機制,任何人包括校長都不能獨攬權力成為所謂的「土皇帝」。

投訴校長 校長竟全程在場

在處理學校員工的投訴方面,教育局重申如接獲學校員工遭受管理層欺壓投訴,會由局方處理並直接回覆投訴人。局方會採取合適調查,包括在得到投訴人同意後,要求學校提交資料和作回應,而被投訴者不得參與調查工作。若投訴人不滿調查結果,亦可作出上訴。

過往曾協助前線教師處理不同投訴個案的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指,一般來說學校投訴都會先經過「校本機制」,即將投訴交予校監經法團校董會處理,如指控不成立才再向局方投訴,「但除非搞到件事好大,否則局方較少深入了解事件,普遍情況只是要學校作書面解釋,或致電了解情況」。

她表示,實際教育前線情況,上述調查流程卻往往涉及到校長參與,尤其「書面回覆」幾乎等同「校長回覆」,所以過往甚至出現「老師在法團校董會投訴校長,校長全程在場」的尷尬情況發生。

余綺華批處理私隱欠妥當

另一方面,余綺華又批評教育局在處理投訴者私隱方面欠妥當,「我試過帶老師跟教育局見面,老師表明不同意披露投訴內容,惟翌日涉事校長竟已知悉事件,更問老師:『你去過教育局投訴我?』」為此余曾去信教育局投訴。

她感嘆前線教師作出投訴本來就擔驚受怕,擔心被學校發現,日後工作會被針對,「加工作量,增加睇堂次數,這類『安排』很難證明是遭受針對,即使如此亦無從反抗」。

教聯會昨日亦就事件發聲明,促請教育局檢視學界存在管理及投訴處理問題,而當局亦應投放更多資源支援教師精神健康,例如撥款為教師提供正向心理學短期課程,提升抗逆力,以疏導因工作壓力而衍生的負面情緒。■香港文匯報記者 姜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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