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瑞銀薦3新股涉多項缺失 罰3.75億釘牌1年最重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香港證監會向保薦人開出本港史上最大額罰單。證監昨連環出手,向4間涉及缺失的新股保薦人瑞銀、渣打、美林及摩根士丹利,合共罰款7.867億元。證監公告指,瑞銀在擔任3宗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履行其應盡責任,有關申請包括已除牌的中國森林、被證監會勒令停牌至今的天合化工(1619),以及另一間正在調查的公司。瑞銀被罰3.75億元及吊銷有關牌照1年,是被罰4保薦人中最重的一間。
證監會主席雷添良昨表示,當局重視保薦人操守,會有後續跟進工作。消息指,證監發現中國森林誇大營業額92%及誇大佔資產值八成的人工林面積逾87%,已經入禀法院,要求中國森林的前主席李國昌及前行政總裁李寒春還原交易,即是向投資者「回水」,現正等待法院處理。事實上,2009年上市的台資公司洪良國際,亦因涉及招股資料造假而須向投資者「回水」(見另稿)。
保薦中國森林犯下「5宗罪」
證監公告詳列4間新股保薦人在保薦相關股份時所涉及的缺失。瑞銀在中國森林的上市申請中所犯下「5宗罪」,首先是沒有核實中國森林的森林資產是否存在,二是沒核實中國森林的林權,三是沒核實中國森林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四是對其森林資產的受保範圍所作的盡職審查不足,最後是對中國森林客戶的盡職審查亦不足。
在天合化工一案中,證監指瑞銀作保薦人訪談工作時,被天合介入盡職審查訪談,沒有處理訪談中出現的預警跡象,同時訪談問題模糊不清。證監表示,在作出處分時,已考慮到瑞銀作為保薦人的缺失,涉及包括中國森林、天合化工在內的3宗上市申請,並指若保薦人的盡職審查工作未達標,最終又導致不適合上市的公司,仍然獲得上市地位且最終倒閉,或會令公眾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並打擊他們對香港市場信心。因此,必須就保薦人的缺失,處以具阻嚇作用的罰則。
涉未披露公司料為中金再生
證監亦暫時吊銷岑天的有關牌照,為期兩年。原因是岑天負責為瑞銀監督中國森林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時,未有履行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
證監未有披露瑞銀保薦的第3間上市公司是誰,但早年由瑞銀經手,而後來又「出事」的公司中,最有可能是09年上市、遭證監會勒令清盤的中金再生(0773)。
渣打美林大摩未盡責同被罰
至於渣打、美林及摩根士丹利亦因為同時擔任相關股份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應盡的責任,而被證監施罰,罰款分別為5,970萬元、1.28億元及2.24億元。渣打與瑞銀同為中國森林的聯席保薦人,美林及摩根士丹利則參與了天合化工的保薦工作。
證監:高度重視保薦人操守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今次的行動是針對保薦人在上市盡職審查所犯的缺失,向市場傳達強烈訊息,證監高度重視保薦人操守,會毫不猶疑追究保薦人失當行為的責任。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亦稱,隨着內地與本港股市「互聯互通」,更多個案或會涉及內地,證監有需要加強與中證監的溝通,以保障投資者利益。
被罰款並釘牌1年的瑞銀回應表示,已獲悉證監的調查結果,並樂見本港上市保薦牌照相關遺留的問題得以解決,該行會繼續為本港客戶服務。
同樣涉事的渣打亦表示,歡迎證監會解決有關事件,該行並已於2015年1月,關閉了包括新股保薦人業務的機構股票部門及股票研究業務,未來會加強合規監管工作,以提升各項業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