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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勞模評選 納港澳台職工

2019-03-30
■港澳台職工納入勞模等榮譽稱號評選範圍的通知。圖為勞模登上天安門城樓合照。 資料圖片■港澳台職工納入勞模等榮譽稱號評選範圍的通知。圖為勞模登上天安門城樓合照。 資料圖片

須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 就業住房等可享優先待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總工會、國務院港澳辦、國務院台辦等3部門近日印發關於將在內地(大陸)工作的港澳台職工納入當地勞模(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評選範圍的通知。通知指,符合熱愛祖國;擁護「一國兩制」方針,遵守憲法和基本法;愛崗敬業,奉獻社會等基本條件,可納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推薦評選範圍。在獲得勞模等榮譽稱號後,在就業、住房、醫療、退休、去世撫恤金等多方面都可享有特別及優先的待遇。

有關的通知明確,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增強港澳同胞的國家意識及榮譽感和參與感,同時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的機遇,推進港澳台同胞在內地(大陸)享受同等待遇,引導和激勵港澳台同胞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應將在內地(大陸)工作的港澳台職工納入當地勞動模範、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稱號的推薦評選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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