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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法》提出六方面措施

2019-04-20

1. 依法加強執法監管

有關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機關嚴格執法,特別是關注互聯網領域侵犯知識產權新問題,完善監管措施,充分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加大對侵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

2. 拓寬線索來源渠道

發揮有關部門的投訴舉報熱線和網絡監測平台作用,並建立與權利人的溝通聯繫機制,及時獲取侵權違法線索

3. 強化執法協調聯動

建立健全線索發現、源頭追溯、屬地查處和線索移交、協查聯辦機制,剷除侵權商品銷售網絡和跨境流通鏈條

4. 大力推進行刑銜接

行政執法部門按規定向公安機關移交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機關及時向行政執法部門通報違法線索,發揮各自優勢,提高執法打擊效能

5. 完善社會共治機制

加強政企協作,發揮權利人在侵權調查、產品鑒定中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共同防範和打擊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活動

6. 建立工作保障制度

加強案情會商、數據統計、專家諮詢等制度建設,研判知識產權違法犯罪形勢,提升執法辦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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