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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促港大撤戴耀廷教席

2019-04-26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川)「佔中三丑」中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早前被法院裁定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前日被判即囚16個月。香港律師會前會長、立法會新界西議員何君堯去信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及校長張翔,指戴耀廷的違法行為已令港大的聲譽受損,港大必須立刻行動,革除戴耀廷的教席,挽回港大的名聲。

在「佔中」後多次去信港大要求校方革除戴耀廷教席的何君堯在信中指出,戴耀廷早前串謀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成,判監16個月,是「我們期待已久的公義終於來臨」。

他指出,戴耀廷的違法行為,導致港大的聲譽受損,自己過去兩年多多次去信港大要求辭退戴耀廷,惟港大「每次都支吾以對」,現在戴耀廷已定罪,社會各界對此普遍歡迎,港大不應再拖延,必須立刻行動,「以行動證明一切」,革除戴耀廷的教席。

何君堯強調,法庭的判決已為公眾討回一個公道,希望港大以實際行動挽回名聲,更重要的是「為後雋(進)明明德」。

陳曼琪批教法律變教違法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在接受網媒訪問時,也支持革除戴耀廷的教席。她指出:「(戴耀廷)懂法律、教法律,但就叫人違法,法律對他來(說)並無意義,他為何還要教法律?」

陳曼琪批評,戴耀廷在大學教法律,沒可能不知道「公民抗命」的法律定義,就像特區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賀輔明勳爵清楚地指出,「公民抗命」包括行動要和平非暴力,同時一定要有節制,合乎比例,且事後要承擔罪責,但戴耀廷僅抽出其中和平非暴力的部分作為自己的旗號,煽動年輕人違法,有部分因而要留案底甚至要坐監,反映戴耀廷此人不負責任、沒有應有的道德,更沒有法律的良知。

陳曼琪質問:「他再做老師會怎樣?是否以『佔中』案告訴人有法不用守,只要『公民抗命』就可以?大家是否期望一個教法律的人,教我們將來所有的律師不用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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