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堯 立法會議員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佔中」諸犯負上刑事責任,廣大市民拍手叫好。但筆者看來,有關刑罰實在太輕了,對非法「佔中」諸犯仍是善待,有違公憫Q益!
對此,筆者要求,港大應立刻革除戴耀廷的教席,律政司就刑期上訴。特區政府應該繼續追究有關人士的責任,徹查非法「佔中」行動,梳理幕後資金的來龍去脈,給廣大市民一個清楚交代,真正撥亂反正,捍衛香港法治。
戴耀廷在大學教法律,知法犯法,律政司必須上訴提加刑,各被告最少應判囚3年,3名「佔中」發起人更應被判囚4年半。律政司還須追討9人煽惑罪行造成的損失,司法嚴明處理「佔中」案件,以此警示年輕人,不要再被「佔中」搞手所蒙蔽。
值得注意的是,「佔中」諸犯本身有專業資格。對此,筆者已去函港大校務委員會,指出戴耀廷的違法行為導致大學聲譽受損。根據《香港大學條例》,一旦有教職員干犯刑事罪行,校務委員會即可啟動紀律程序,解除其教席。再加上《教育條例》第46及47條寫明,若教師被裁定已犯可判處監禁的罪行,會被取消註冊。港大應盡快根據有關條例,啟動紀律程序,革除戴耀廷教席,保護港大百年校譽。
筆者亦支持取消邵家臻、陳淑莊的議員資格。對於目前已被定罪但押後判刑的陳淑莊,其大律師資格足以受到挑戰。邵家臻的社工專業資格、朱耀明的牧師身份也應當重新審視,須展開研訊及懲處程序,嚴肅處理,還社會一個公道。
48名違法「佔中」搞手,至今只有9人被檢控定罪,「幕後黑手」及「金主」的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其餘39名主要「佔中」主事者,仍然逍遙法外。警方數字顯示,違法「佔中」期間,共拘捕955人,另有48人於其後被警方拘捕,但至今被定罪者只有127人。筆者認為,絕不能放過任何一個「佔中」幕後黑手,律政司應立刻起訴其他「佔中」搞手。
需要警惕的是,反對派企圖將被判刑的「佔中」諸犯塑造成「英雄」。22名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發表所謂聯署聲明,將審判污衊為「政治審判和迫害」,為「佔中」諸犯塗脂抹粉,更借「佔中」案打「悲情牌」,煽動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撕裂社會,拉抬反對派的政治聲勢。
這說明,香港有必要進一步完善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基本法23條立法更具緊迫性。特區政府應當機立斷,為香港架起更有效的保護網,堵塞住國家安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