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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打擊違例學車 發39傳票告票

2019-05-08
■警方聯同運輸署昨在西九龍熱門學車地點打擊「違例學車」行動。 警方供圖■警方聯同運輸署昨在西九龍熱門學車地點打擊「違例學車」行動。 警方供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聯同運輸署昨日在西九龍總區展開打擊「違例學車」行動,其間在熱門學車地點共截獲12輛違規的「學習駕駛」車輛,共發出37張傳票及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昨晨7時許,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及九龍城警區交通隊聯同運輸署人員,在西九龍總區熱門學車地點一帶進行打擊違法學習駕駛行動,主要針對無牌教車、非學車時間學車、在禁止學習駕駛的禁區內駕駛及學車時無掛「學」字牌等違規行為。

行動中,人員共發現12輛違規學習駕駛的車輛,並向違規駕駛導師及學習駕駛者進行票控,共發出37張傳票及兩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分別涉及非學車時間學車、在禁止學習駕駛的禁區內駕駛、學車時無掛「學」字牌、學車時沒有攜帶駕駛執照及沒有遵從交通標誌等違例事項。

警方強調,十分重視涉及學習駕駛車輛的違例情況,並繼續加強針對性執法行動打擊相關罪行,提醒駕駛導師應以身作則,切勿以身試法,以保障學習駕駛者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代表江日雄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運輸署對「學習駕駛」有嚴格限制,目的是保障市民安全;從事教車師傅工作者,必須要報讀課程、接受訓練及考獲相關牌照始可教授駕駛,以確保師資。此外,運輸署對「學習駕駛」所用的車輛,亦有嚴格規定,如前座乘客位裝有煞車掣、學車時車頭及車尾掛出「學」字牌等,以便有突發事件時師傅可以即時協助停車,「學」字牌則提醒其他駕駛者注意。

江日雄續說,運輸署同時亦設定學車範圍指定路段及時間,以免引起交通擠塞或對其他駕駛者造成太大影響。

他認為,違法「學習駕駛」除觸犯法例外,更會對市民構成生命危險,一旦發生意外時,更可能會影響保險賠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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