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同學:我很支持修訂《逃犯條例》。我知道這次修例是為把一個在台灣殺女朋友的人交回台灣受審,我認為這很有必要,如果那些罪犯回香港就不用坐牢,那我們這些小朋友的安全還有保障嗎?
林先生:我個人認為,修改《逃犯條例》很有必要,否則罪犯境外一犯法就回香港,香港豈不成為「罪犯天堂」?這和政治無關,那些議員不應該反對。犯罪必懲是常理,一般市民根本毋須擔心修例。
莊先生:反對派議員危言聳聽,為反對而反對,更配合外國勢力去破壞香港法治,是賣國賣港。如果修例不成功,香港成為「殺人犯庇護所」,那些反對派議員有沒想到可能危及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蔡女士:香港不可以成為「逃犯天堂」,這次修例很必要。那些反對派議員完全是為反而反,搞得香港議會亂糟糟,議會不像議會,破壞香港形象。殺人犯必須承擔法律責任,這才公平公正。
民政事務局前局長藍鴻震:香港應該通過《逃犯條例》修訂,不能讓罪犯逍遙法外,在法理和法律專業上來講都很清晰。香港回歸那麼久,港人當然要守國家法律,不願守國家法律的人,可以離開。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