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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名譽領事:港修例利各地追逃

2019-05-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逃犯條例》修訂引起各方關注,巴布亞新幾內亞駐港名譽領事詹劍崙昨日表示,香港這次修例對世界各國來說都應該是好消息,事關各地都可以更有效率地將逃犯引渡回國,惠及的國家包括沒有與香港簽署長期協議的地方。

詹劍崙對香港文匯報說,有兩大論點支持修訂《逃犯條例》。這次建議修例一個重點是要做到「程序簡易化」,去除提交立法會的步驟,相信特首可以做到用常理的判斷去處理其他地方的移交申請,再加上有通過法院審理的「個人權利保障」、「程序保障」及提高移交門檻等符合國際標準的多重保障,相信公義會得到彰顯。

詹劍崙表示,現時香港與32個司法管轄區簽訂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協定,及與其中的20個司法管轄區簽訂移交逃犯協定,而這些都是有效率的「長期安排」。

指現法例由中央授權

詹劍崙指,另外一個大家關心的重點是現時兩大條例都註明不包括香港與中國其他部分之間的移送。但需知道,此兩條條例的權力是中央人民政府賦予的,如果說中央沒權處理香港的逃犯移送,即是說中央授權香港去限制中央的權力,道理上根本說不通。事實上,《逃犯條例》第六條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第三十四條都有中央人民政府作出最後移交決定及權力凌駕香港政府的條文,當初條例不包括中國其他地方大有可能是為將來作出更簡易程序作為引子。

他認為,香港這次修例對世界各國來說都應該是好消息,事關各地都可以更有效率地將逃犯引渡回國,惠及的國家包括沒有與香港簽署長期協議的地方。

他說:「我作為領事當然也支持這次修改逃犯條例,剛巧這段時間也有香港的逃犯潛逃到巴布亞新幾內亞,我希望藉此推動巴新能與香港建立長期的緊密合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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