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社工涉阻差辦公 押後訊便警蒐證

2019-07-31
■警方以劉家棟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為由,將其拘捕。 資料圖片■警方以劉家棟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為由,將其拘捕。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同在元朗騷亂現場阻差辦公而被捕的社工劉家棟,被控一項「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被告劉家棟獲准以2,000元保釋候訊,案件押後至9月4日提訊,以便警方繼續蒐證,包括翻看錄影片段及網上資料。

被告劉家棟(23歲),是「社工復興運動」成員,他昨日穿病人服及戴上頸箍出庭應訊。控罪指劉家棟於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阻差辦公。

控方:身體和雙手阻警推進

控方在庭上指,案發當晚7時許,當時警方組成防線,有示威者手持鐵通和掟磚,被告站在警方防線約兩米前,與警員相對以視。警方發出呼籲後,被告曾慢慢向後移動,但以身體和雙手阻礙警員推前防線,警方以阻撓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為由將其拘捕。被告報稱受傷,被送往元朗博愛醫院後,轉送至屯門醫院治理。

控方同意被告當時曾拿出社工證,要求警方給予時間讓示威者散去,但預料未來日子都有示威活動,擔心劉會再犯,故反對劉擔保。

辯方以2,000元申請保釋,又投訴警方當晚7時許拘捕劉後,相隔逾60小時才將他帶上庭,代表律師曾向警方查詢卻不果,但同意律師沒有正式投訴。

辯方又指,劉被捕時右眼被硬物擊中,頸亦扭傷。控方表示,劉被捕後已即時送院,翌日始能錄取口供,其間一直進行調查。

裁判官表示,由於案件並非最嚴重,控方亦無充分基礎推論被告會重犯類似案件,故批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候訊,其間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法庭並將被告的投訴記錄在案,明言法庭沒機制處理針對警方的投訴,但希望警方日後可確保疑犯在被捕後48小時內被帶上庭。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