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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口講承擔罪責 事後百般卸責

2019-08-16

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當日鼓吹「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為了吸引市民同情和支持,曾聲言會承擔罪責,以「感召更多市民同行」。其「承擔罪責」的表現,則具體體現為「不抗辯、不求情、不上訴」,惟戴耀廷作為始作俑者,罪行犯了不少,但既抗辯又求情兼上訴,昨日更再高舉所謂「公民抗命的精神」,似乎是之前的套路「食過返尋味」,企圖繼續誘使他人參與近期的非法集會甚至暴力衝擊。

當年,戴耀廷為了煽動溫和市民認同其違法「佔領」,提出「公民抗命」理念,把參與者形容成是要以違法手段反映社會「不義」的「高尚行為」。據當日反對派的宣傳,參與者會自首、不抗辯、不求情、不上訴,並會被捕以完成整個「公民抗命」過程,「承擔道德法律責任」云云。

戴耀廷2014年的文章仍聲言會「自我犧牲、承擔罪責」,並揚言「公民抗命者在行動後願意接受法律制裁,可體現公民抗命的精神」,並希望其「自我犧牲的行為會得到其他人同情」,令更多人支持有關主張云云。

不過,戴耀廷等人不止沒有自首,既抗辯、亦求情,昨日更保釋外出。換言之,戴耀廷有犯法、有鼓動市民「佔領」,但就從來不肯承擔罪責,可見其鼓吹的「公民抗命」、「違法達義」,根本是用完即棄的口號。■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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