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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國家和特區象徵所犯法例

2019-08-26

《國旗及國徽條例》

第七條︰保護國旗、國徽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區旗及區徽條例》

第七條︰保護區旗、區徽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區旗或區徽,即屬犯罪-

(a)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及

(b)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年。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郭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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