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全港昨日多處有無辜市民,甚至記者被「私了」(行私刑),而暴徒使用得最多的藉口就是「影到我哋」,香港連拍攝的自由也痛失。
一名自稱是港人、《亞洲週刊》特約記者昨日下午5時許在旺角登打士街被暴徒「指控」偷影他們,結果被打到右眼受傷,眼鏡飛脫。
該名記者表示,雖然並非採訪,但拍照是為記錄歷史,他被打飛眼鏡後大喊:「邊個賠畀我?我太太買畀我(眼鏡)。」其後有暴徒向他丟散銀。
一名女士昨日下午1時40分在東涌被暴徒包圍,暴徒聲稱她拍攝大頭照。
暴徒隨後不斷推撞該女士,又用水和疑似奶茶淋她的頭,女士否認有偷拍後,暴徒又改口稱女士撞到他們。
此外,兩名中年男子在藍田、西灣河拍攝暴徒後被搶走手機及打傷頭部「私了」,需由救護員送上擔架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