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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暴議員提堂 申檢控書無效被拒

2019-11-12
■范國威、朱凱Y等涉嫌於今年5月11日襲擊建制派議員。 資料圖片■范國威、朱凱Y等涉嫌於今年5月11日襲擊建制派議員。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今年5月立法會審議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開會期間,煽暴派議員圍堵建制派議員,林卓廷、朱凱Y等7名煽暴派議員因為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九條,各人先後被警方起訴,控以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昨日要求法庭裁定律政司檢控同意書無效,但不獲法庭接納。

7名被告包括朱凱Y、陳志全、范國威、郭家麒、梁耀忠、林卓廷和區諾軒。范國威被控於今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外,襲擊、妨礙或騷擾陳絔g;朱凱Y、范國威、林卓廷、郭家麒及區諾軒同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陳絔g、周浩鼎;朱凱Y、區諾軒、梁耀忠、陳志全同被指襲擊、妨礙或騷擾周浩鼎、葛珮帆。

代表辯方的大律師吳靄儀、郭憬憲、楊岳橋等在庭上提出質疑稱,律政司未有就案情及案件環境(facts and circumstances)、實質指控等授權控方提訴,早前有案件同樣未有提及相關理據而上訴得直,加上控罪包含「襲擊、妨礙或騷擾」,但對每位被告指控空泛及缺乏實際指向性,要求法庭裁定律政司檢控同意書無效,但不獲法庭接納。

延明年1月13日再訊准保釋

在眾被告中,林卓廷在過去的周末通宵留在立法會,聲稱要「等候」警方拘捕,至昨日始自行到庭應訊。控方在庭上解釋,警方無權力進入立法會範圍進行拘捕,故只知會林屆時自行到庭。

裁判官錢禮指,按既定程序,被告應先由警方拘捕,再帶上法庭提訊,故不能確定法庭是否有權力批出他們的保釋令,並與律政司研究如何處理其保釋申請,其後律政司澄清法庭有權處理。最後,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3日再提堂,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7名被告毋須答辯,各人准以500元保釋。

今次被捕的7人中有4人參選區議會選舉。朱凱Y參選元朗八鄉南選區,同區候選人還有黎永添及徐卓然。林卓廷參選北區石湖墟選區,同區還有孔永業及梁金成參選。梁耀忠參選葵芳選區,同區有林映惠和曾子麟。范國威參選運亨選區,同區包括戴卓然、楊聰及劉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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