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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英委會查倫敦騷亂 提策扶青免墮歧途

2019-11-27
■倫敦2011年曾發生騷亂,英國政府其後設委員會調查。 資料圖片■倫敦2011年曾發生騷亂,英國政府其後設委員會調查。 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正考慮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並表示會參考英國政府在2011年倫敦騷亂後成立的「騷亂、社區和受害人委員會」(Riots Communities and Victims Panel)的做法。當年,RCVP剖析了騷亂參加者的動機,以及相關的社會成因,認為年輕人缺乏機會、家庭教育不足等,並提出了加強對兒童、年輕人以至其家庭的支援、改善警民關係等多項建議。

騷亂5天損失5億英鎊

2011年8月6日晚上,倫敦發生一系列社會騷亂事件,一直持續到8月10日才平息。騷亂的導火線是一名29歲的黑人男性平民Mark Duggan,於8月4日在倫敦北部的托特納姆(Tottenham)被倫敦警察廳的警務人員槍殺,引發民眾上街抗議警察。騷亂其後急速蔓延,更擴展到全國,短短5天之內,有4,000人被捕,3,800間店舖遭到破壞,造成了5億元英鎊的經濟損失。

其後,英國首相、副首相和政黨領袖決定成立一個騷亂、社區和受害人委員會,主要探討是次的騷亂成因及給予建議,避免同樣事件再發生,同時回應社會對追查騷亂成因的訴求。

倡助青年上游 教育學生抗逆

委員會報告指出,參與騷亂的年輕人大部分均屬社會貧窮階層,缺少良好的家庭教育。他們不滿經常被警察「針對」,特別是黑人和少數族裔,故對警察執法徹底失去信任。同時,英國社會缺乏向上流動機會,司法和懲教制度也沒有給予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等,令不滿情緒爆煲。

委員會報告認為,有需要令每個人都覺得自己是社會的持份者,因此提出多項建議,為所有人,特別是年輕人提供各種機會,包括要求學校定期為學生進行性格評估,加強性格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抗逆能力;為學生提供更多就業支援;由政府和志願機構合作,盡早找出正在面對困難的家庭或年輕人,並向他們提供適切支援,避免年輕人誤入歧途。

為受影響者提供補償

報告並建議改善警民關係,包括在警民關係較差的社區推行特別措施修補關係,並在行使和解釋截查權力要加強其透明度,多向公眾解釋警方的截查工作,能夠有助預防罪案。

英國政府還檢視了和修訂相關的法例,包括提出2016年暴動損害賠償法(Riot﹝Damages﹞Act 2016),援助2011年受暴動影響的商戶和個人,倘無法獲保險賠償,將可得到補償。■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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