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涉管攻擊性武器 理大生續還柙

2019-12-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部分激進示威者轉到旺角圍堵旺角警署,警方在驅散行動中拘捕一名理工大學的男學生,並在其背囊搜出懷疑汽油彈原料及一個鐵鎚等,他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由於被告還柙至今已逾兩個月,辯方希望盡快進行審訊,以及質疑被告被人插贓嫁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排期於明年1月2日開審,預計審訊需時兩天,其間被告需繼續還柙。

被告吳俊偉(22歲),報稱是理工大學會計學系4年級學生,他被控今年9月21日在旺角彌敦道和太子道西交界的公眾地方攜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樽口塞有布塊的玻璃樽、一罐打火機燃料和一個鐵鎚。

控方昨日在庭上表示,開審時只需傳召3名控方證人,包括政府化驗所的專家證人,並依賴政府化驗所報告作證據,被告沒有警誡供詞;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則指不會傳召辯方證人,惟政府化驗所報告沒有檢驗出涉案玻璃瓶上有被告的指模,質疑被告遭人插贓嫁禍:「纗q油可能由外面揮發入去個樽度,未必係經被告接觸到。」

郭大狀又表明,會質疑被告招認的自願性,聲稱被告在警署被警員打,疑在受虐下遭強迫揹虒辿陳A案物品的背囊拍照,若控方將該照片呈堂,辯方會要求法庭剔除。控方回應指,目前不會依賴相片作招認證據。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