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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最高囚終身 拘暴徒正視聽

2019-12-09
■消防到高院將火撲滅,現場可見門口柱子被塗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消防到高院將火撲滅,現場可見門口柱子被塗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黑衣魔昨日藉民陣遊行為掩護,公然在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門外縱火。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是次為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極端暴力違法行為,不但挑戰法院權威,同時更刻意踐踏法治的核心價值。他們強調縱火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呼籲執法當局盡快把暴徒繩之以法,以正視聽。

傅健慈:向法官發恐嚇訊息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傅健慈指出,暴徒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縱火,破壞公共安全和社會安寧,是有預謀、有計劃、有組織的極端暴力違法行為,挑戰香港法院的權威,踐踏法治的核心價值,更直接向法官發出恐嚇訊息,令人質疑是想脅迫法官不敢嚴懲違法的暴徒,嚴重損害香港作為法治之都的良好聲譽,必須予以強烈譴責。

他指出,暴徒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六十(3)條的「縱火罪」,最高可處終身監禁。他呼籲全港市民認清楚暴徒的真面目,團結一致,尊重法治公義,向暴力說「不」,堅定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警隊嚴正執法、法院依法懲治罪犯,強調邪不能勝正,相信黑色恐怖勢力很快會被瓦解。

黃國恩:法治死在暴徒手上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批評,暴徒直接以汽油彈攻擊法院及向法院縱火,是赤裸裸的蔑視法治、恫嚇法官,如果要說「法治已死」,法治就是死在這些擾亂社會安寧、破壞社會秩序的暴徒手上。他怒斥,暴徒的惡行可謂人神共憤,希望香港市民再不要姑息暴力,若有人目擊這些暴力事件應迅速報警,讓警方能及時逮捕暴徒,將他們繩之以法,以保香港法治的良好聲譽。

他亦指出,縱火罪是嚴重的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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