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修例今刊憲 違令可囚半年 新型傳染病須呈報
湖北省武漢市不明肺炎疫情持續,香港亦由去年除夕起接獲多宗懷疑個案,昨日再新增9宗懷疑個案。為加強防疫,特區政府今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內,同時修訂附屬法例《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賦予衛生署權力對傳染病接觸者檢疫,以及強制隔離受感染病人及與病人有接觸的人,任何人若違反隔離令,包括逃走、接觸他人等,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政府也會加強各社區設施的清潔工作,以及加強對武漢抵港航機和高鐵的防疫。■香港文匯報記者 成祖明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晨在行政會議召開前重申,香港未出現與武漢相關的嚴重肺炎個案,但政府已經採取了適當、全面,而且相對嚴謹的應對措施,會以迅速應變、嚴陣以待和公開透明為原則。
她呼籲市民加強留意衛生資訊,同時也要小心分辨資訊的真或假,千萬不要誤信謠言,亦不應該轉載這些謠言的帖文,以免誤導更多市民。政府會利用社交媒體提高社會的警覺性,讓市民掌握最新和正確的資訊,以免引起市民不必要的恐慌。
病發前兩周曾到武漢須呈報
下午,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陳肇始與一眾衛生部門官員召開記者會宣佈,特區政府今日刊憲,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須呈報傳染病。
政府同時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醫生倘遇到懷疑個案,即病人病發前14日內到過武漢、出現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須向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呈報。至於「疑似個案」的定義,除了符合上述的準則,還曾到訪武漢華南海鮮城或接觸過武漢不明原因肺炎的病人,都需要呈報。
《條例》亦賦予衛生署法定權力對傳染病接觸者進行檢疫及隔離受感染病人,陳肇始補充近日有個別懷疑病人在完成醫學檢驗前堅持要離院,修例前衛生署無權阻止,但修例後就有更大權力限制病人與其他人接觸,防止新型疾病於香港蔓延。衛生署已向醫生發出詳細呈報準則,衛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表示,私家醫生如遇上懷疑個案應即時聯絡中心。
公院外科手術口罩夠用3個月
特區政府已加強港口衛生措施,特別針對由武漢抵港的飛機和高鐵班次,例如由前日起每日兩班來往香港及武漢的高鐵列車,抵港後所有入境旅客需檢查體溫,確保入境人士無發燒;衛生人員也在所有口岸加強監測和防控措施,以及在所有政府場地和設施全面加強清潔。
陳肇始表示,公立醫院已實施更嚴謹的感染控制安排,包括限制探訪等,她提醒前往公立醫院和診所的人士,必須佩戴外科手術口罩,探訪病人前後均需洗手。醫管局會密切監察各個聯網的隔離病床使用情況,適時調配病床,而個人保護裝備的儲備,如外科手術口罩等,可足夠使用3個月。
隔離病床可3天增至1400張
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鍾健禮指出,目前醫管局常規隔離病床約有480張床,使用率約是六成至七成,醫管局一直有監測病床使用情況,若有需要,可以在72小時內將隔離病床數目增加至1,400張,醫管局亦為此設立中央指揮委員會,當有需要時,會調動不同聯網的資源去協助其他聯網。
隔離令執行流程
◆病人向公立醫院/私家醫院或私家診所求醫
◆醫生診治個案是否符合隔離兩大要求:
1. 病發前14天內到過武漢;
2. 出現發燒、肺炎、上呼吸道感染徵狀
◆若然,醫生須要填寫呈報表,及致電衛生防護中心呈報
◆衛生防護中心分析後,有需要時由衛生署署長發出隔離令,強制病人隔離
◆患者必須送到公立醫院留醫,若違反隔離令,最高罰款5,000元,入獄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