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昨日中環集會中有人要求特區政府立即落實普選,特區政府昨日回應表示,政府一直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基本法訂明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產生;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決定,香港需先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才能夠由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及其領導的特區政府處理立法會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的辦法。
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曾3次推動政制改革,其中2012年的政改方案獲立法會通過,令選舉委員會的委員數目由800人增至1,200人,立法會議席由60席增至70席,其中新增的5席由分區直選選出。不過,2005年和2015年的政改方案則不獲立法會通過。
重申特首需向中央政府負責
發言人說,特區政府明白市民對普選的訴求。經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不單要向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亦要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需要向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這是「一國兩制」下不能忽略的憲制秩序。社會需要在這些原則問題上取得共識,並在法理的基礎上,在平和、互信的氛圍下,透過對話解決分歧,否則將難以在政制發展的議題上展開具建設性的討論。
發言人又說,特區政府會謹慎行事、審時度勢,努力營造有利推動政改的社會氛圍,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推動政制發展。
就部分集會人士要求外國政府干涉香港事務及實施「制裁」,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極度遺憾,強調外國政府、議會或組織在香港政制發展事宜上毫無角色,不應透過任何評論或措施,試圖影響或介入香港就相關事宜的討論,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