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滿族先祖肅慎時期,就有將毛皮割成線,用骨頭做的針將豬皮、貂皮等動物皮毛縫製成袍服的製作技藝,左衽(編註:衣服前襟向左掩,稱為左衽)是其顯著特點。
傳統袖口緊窄
由於滿族有不可以露腳的傳統,因此早前的袍服長度及地,走路絆腳幹活不便,於是逐漸改良成兩側開叉,勞作時將前後衣襟繫在一邊,平時就用扣子相連。
清軍入關後,清代服飾制度確立,因滿族人素有「旗人」之稱,將傳統的袍服和滿族八旗穿的旗服二者合一演變成如今的「旗袍」。其製作工藝在清朝宮廷達到鼎盛,從「三鑲三滾」、「五鑲五滾」到「十八鑲滾」以及各種圖案繡飾,也體現出穿着之人的身份地位與官品等級。
傳統的滿族旗袍上窄下寬,前後左右四開叉便於騎射;袖子緊窄,袖口是能蓋住手背的「馬蹄袖」,冬季在外可禦寒護手,在屋內可捲起做裝飾;進入中原與漢文化交融後,袖口逐漸變寬。
隨着上世紀社會經濟文化的發展,旗袍逐漸改變為收身有形、兩側開叉,有長有短、半袖無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