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黎梓田)散貨場可讓失業人士投入小量資金試水,再視乎情況有無機會自己可以開舖長做,但逆市下租用時需注意什麼地方呢?多寶地產董事總經理陳志寶表示,散貨場以短約為主,如租戶是租舖自用,會簽署一份行內俗稱「借用協議書」文件,雖不是正式租約,但只要雙方簽妥也具有法律效力。
短約自用未必打釐印
「借用協議書」與一般租約分別在於,前者業主未必會打釐印,一般租用時間介乎3個月至6個月左右,並非2年死約加一年生約,1個月起可以互相通知退租決定,大舖位需提早1個月通知,而細舖位則需要提早2星期左右。
不過,如果是「包租公」形式的散貨場,「走場SALES」(流動散貨場從業員)會跟場主達成口頭協議,沒有租約文件,並直接把租金過戶到場主戶口,租用時間介乎1日至數個月也有,而且租金相當浮動,在旺季如新年、聖誕等節目,又或星期六日等公眾假期,租金會較平時貴2成左右,相反淡季則會平2成。如遇上有「走場SALES」臨時棄租,為填補租賃空缺,場主會以4折至5折的價錢向相熟「走場SALES」招租。
提防場主收租後「走佬」
陳志寶又指,之前曾有場主因經濟問題,收了租金後「走佬」,例如以前較出名的「絲襪佬」曾長期有30間至40間散貨場,另有曾達20間至30間舖位的「百貨城」。他直言「畀鷟未必追到數」,幸虧涉及銀碼不是太大。雖然類似事件最近幾年已絕跡,不過「走場SALES」會盡量找相熟場主或集團式經營的散貨場租場,減少被走數風險。
陳志寶補充,現在「走場SALES」大約有500人或以上,最近主要售賣防疫用品、清潔用品等。而傳統組合有手機配件、電子產品,還有時裝、波鞋、首飾及家庭用品等。地區除四大核心旅遊區(銅鑼灣、尖沙咀、旺角及中環)以外,也包括北角、灣仔、觀塘、土瓜灣、美孚、荃灣,甚至上水、屯門等民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