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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後香港民主發展拖慢了嗎?

2020-04-21

--「一國兩制」漫談(11)

蕭平

回歸後香港居民享有的政治參與權是港英時代無法比擬的,各項選舉的民主成分不斷擴大是不爭的事實。有人指責中央拖慢了香港民主發展,這明顯對中央不公,既缺乏歷史的比較,也缺乏對基本法相關原則的認知。

香港的殖民統治制度被稱作「早期帝國政治的活化石」。從英國佔領香港一直到上世紀60年代前,政治權力始終掌握在港督及英籍官員手中,佔香港人口98%的華人幾乎無法參政。直到麥理浩時代才開始吸納一些華人代表人士進入行政、立法兩局。港英政府一位英籍高官在退休後的演講中說:「我任職官員30年,從1951年到1981年,其間『民主』一直是骯髒的字眼。港英官員們堅信,為香港引入民主政治將是摧毀本土經濟、製造社會和政治不穩的最快、最可靠的辦法。」1982年香港首次選舉部分區議會議員,這時中英關於香港問題的談判已經開始。1991年立法局部分議員由分區直選產生,這時基本法已經頒佈了。

回歸後的香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均由本地人組成,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人數和立法會直選議席逐屆增加,朝着基本法設計的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邁進。回歸後香港政制發展進程從未停止過,而且不斷加快。

有人留戀彭定康的激進政改,殊不知那是別有用心。戴卓爾夫人在她的回憶錄中披露了一個公開的秘密:早在中英談判之時,鐵娘子發現繼續管治香港已不可能,於是決定「一定要發展香港的民主架構,以期在短期內完成獨立或自治的目標,如像我們曾在新加坡所做的那樣」。在香港擴大民主選舉問題上,英國人是算計過的,如果他們繼續管治香港,激進政改根本就不會發生。

不能拋開社會其他方面的情況孤立地處理政制發展問題。基本法第45條和第68條都明確界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要「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羅爾斯的《正義論》說,理想中的正義並不等於現實中的正義。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急於實行普選,只會帶來社會的分化和動盪,過猶不及,最終可能付出拖垮經濟和法治的沉重代價。

順帶說一句,「循序漸進」最早是港督衛奕信提出的,得到鄧小平的贊同,寫進了基本法。

在推進政制發展的目標上,各方沒有分歧,分歧在於是急進還是漸進,是從抽象的概念出發還是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來安排。從有直選到實現普選,法國用了140年,美國用了170年,英國用了560年。香港不用這麼久,畢竟雙普選已經提上日程,現在需要的是共識。還要多說一句,政制發展是為了帶來好的管治,並非「一人一票」那麼簡單。西方政制陷入「否決政治」的怪圈,正在變得失效,很值得港人深思。

(本文原文發表在英文《中國日報》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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