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雄 香港專業及資深行政人員協會會長 MH
香港在「一國兩制」下一直享有高度自治,當中包括立法權力,但必須要在「一國」前提下,「兩制」才得以成立。就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近日對反對派癱瘓立法會內會發聲,這是代表中央進行監督,責之所在,絕不構成任何干預立法會的問題。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三條,立法會有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權力,這是立法會議員的憲制責任,也是他們對選民和港人應盡的責任。但由去年10 月11日至今,仍未選出內會主席。面對立法會內會長期停擺,大量與經濟民生息息相關的法案無法及時審議,當中包括多達14條法案及80多條附屬法例,涉及2019年施政報告致謝動議的辯論安排、多項防疫抗疫措拖、增加法定產假至 14周、落實空置稅、《國歌法》立法等立法工作。另外,現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接替明年 1月退休的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同時亦由於內會停擺,窒礙任命程序,直接影響香港司法運作。立法會停擺不符合廣大市民的期望。
港澳辦和中聯辦對此表達關注和提出意見,無論從憲制、管治和操作層面來說,都是理所當然,完全符合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秩序,並非干預香港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香港正面對前所未見的挑戰,本屆立法會終止運作只餘下3個多月,所有未完成審議的法案,將因立法會任期完結而失效,這嚴重浪費社會資源。議員要以市民整體的利益為依歸,履行憲制責任,讓內會和整個議會恢復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