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要聞 > 正文

黑記混暴徒 警方難執法

2020-05-17
■衝突現場經常出現大批自稱記者的人,混在暴徒與警員之間,造成混亂。 資料圖片■衝突現場經常出現大批自稱記者的人,混在暴徒與警員之間,造成混亂。 資料圖片

監警會就去年修例風波引起的連場大型公眾活動,發表長逾1,000頁的審視報告,並提出52項有關建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納報告,並宣佈會優先處理其中5項建議,首項就是跟進監警會建議參考外地的做法,由警方與傳媒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處理現場採訪安排。香港文匯報記者梳理監警會報告發現,警方與傳媒過去一年關係緊張,主因是警方難辨記者身份的真偽,加上有人以「記者採訪」為名,站在警方防線前,對警方執法造成嚴重困難,甚至威脅警員人身安全,最終破壞雙方互信關係;警員為控制場面嚴控記者採訪,造成矛盾頻生。■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森

警記矛盾主因一:「黑記」魚目混珠

警方在風波爆發初期,已意識到有需要為在場記者提供協助及安排採訪。監警會報告指出,在去年6月9日,警方派出42名傳媒聯絡隊人員到港島協助聯繫傳媒;6月12日首次施放催淚彈當日亦派出52名傳媒聯絡隊成員,在政府總部一帶支援記者。

然而,雙方矛盾仍難避免。截至今年2月底,警方投訴警察課接獲545宗與修例風波相關的須匯報投訴,涉及的565名投訴人中,有137人,即24%是記者,事件包括6月9日「103萬人遊行」、「6.12」金鐘衝突及「8.31」太子站事件等,投訴主要是不滿警方對待傳媒的手法等。

警方在回應監警會就傳媒採訪問題的查詢時,一語道破問題所在。警方解釋,「 現時並無任何組織負責傳媒機構登記,以核實記者身份。」警方相信,在衝突現場部分與警員保持零距離的「假傳媒」是示威者採取的策略,故意阻礙或拖延警方行動。

須防有人扮採訪真「搶犯」

「黑記」混入衝擊現場,令警察難辨記者身份真偽,在不能排除「記者」借採訪為名,「搶犯」、阻撓、攻擊為實的前提下,在場警員唯有嚴控記者採訪,以保障不被「搶犯」,甚至被「黑記」襲擊。此舉卻影響真正採訪的傳媒,導致雙方關係緊張。

監警會報告並引述警方回應指,修例風波相關的大型公眾活動中, 大量記者在行動現場會阻礙警方有效執行職務,部分記者會刻意站在警方防線前,與警方保持「零距離」,分隔示威者和警方,令警方行動的成效降低,對警方執行職務造成嚴重困難。

警方並指,愈來愈多記者自稱「網媒」,其身份無法透過正式途徑核實,令人質疑部分傳媒工作者身份的真確性。

監警會在報告指出,警方內部指引列明,部門處理傳媒的原則是要與傳媒建立長遠而具建設性的關係,認為現場警務人員應盡量配合傳媒的工作,與傳媒互諒互讓,亦不應防礙傳媒的攝錄工作,但同時亦強調維持治安的重要性,指新聞自由與維持治安兩者應該有所平衡。

針對修例風波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衍生多宗由記者作出的投訴,監警會認為警方與傳媒的溝通和協調有改善空間,報告建議警方與傳媒研究共同草擬一份工作守則,內容包括如何識別記者、 鼓勵傳媒機構自發制定及定時更新記者名單,及探討警方與傳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的規定等,讓警務人員及記者在履行各自的職責之餘,亦可確保各方安全。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承認,示威現場出現過一些阻礙採訪的情況並不理想,表示會在平衡公共安全和公眾知情權,在不影響行動效能下盡量協調採訪的記者,本周將與多個傳媒組織的代表會面,希望繼續在互相尊重、體諒基礎上,與傳媒保持良好關係,加強合作。

警記矛盾主因二:警員應對傳媒培訓不足

監警會報告特別提及「7.21」元朗站事件警方回答傳媒查詢時的表現有改善空間。當時,時任八鄉分區指揮官被傳媒問及為何警方未有及時趕到元朗站處理打鬥案時,該名指揮官回答說:「我睇唔到錶呀,Sorry 呀!你見唔見到頭先都幾亂下謘H見到謋i?如果見到你就知啦,我]點會有機會可以睇錶呢?」

監警會觀察到,該名指揮官稱沒有手錶,是在迴避記者提問,並認為警方在臨時簡報會上的答覆引起謠言。鑑於傳媒對警方的工作日益關注,同時顧及到當前的政治氣氛,監警會認為警隊管理層應檢討事件,考慮加強高級警務人員應對傳媒的培訓。

另外,「7.21」事件中,時任元朗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在傳媒臨時簡報會上,以在衝突現場未見有人攜帶攻擊性武器,解釋未有展開拘捕行動的答案同樣受報告批評。監警會認為警隊應檢視傳媒關係策略,確保及時向新聞界提供事件的準確訊息,並為臨時簡報會上接受訪問的人員提供培訓,以樹立關心公共安全和秉公執法的形象,包括檢討及強化培訓高級警務人員在事發現場、臨時簡報會、新聞採訪和新聞發佈會上與傳媒的應對。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