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全力支持港區國安法 反映港情全力配合
就全國人大審議港區國安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晚在會見傳媒時表示,鑑於目前的政治形勢,特區政府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是立法機關,將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而全國人大立法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反而能令特區政府可以有效地依法防範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和組織恐怖主義破壞行為和活動,使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故特區政府全力支持並配合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同時會積極反映香港情況。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林鄭月娥昨晚聯同一眾特區政府司局長和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會見傳媒。她表示,國家安全是每一個國家、每一個地方的頭等大事,也是市民安居樂業的基礎。香港特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的地方行政區域,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香港特區須履行的憲制責任,是特區政府的職責所在,也是關乎全體香港市民的切身利益。
有必要性緊迫性
她指出,過去一年,香港出現了越來越明顯的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令很多香港人深感憂慮,令香港這個安全城市響起了恐怖主義活動的警號。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在此時主動出手,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
她續說,香港目前面對的局勢日趨嚴峻,部分激進示威者採取的攬炒手段和議會內非建制派企圖癱瘓政府的行徑,再加上反對力量多年來將二十三條立法污名化,特區政府無論是行政機關或是立法機關將難以在一段可見時間內自行完成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的立法,「這是香港社會不得不承認的現實。」
因此,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全力支持全國人大從國家層面訂立港區國安法,並在今次全國人大會議上審議有關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法律,及將之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特區政府在香港公佈實施。
保港長期繁榮穩定
由於今次是中央的立法工作,她相信港區國安法不會在香港公開諮詢,但特區政府會不斷反映香港的具體情況,並深信港區國安法在香港實施,不會影響「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反而確保這個讓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最佳制度能繼續得到充分實踐;不會改變香港實行的資本主義和法律制度,不會影響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外國投資者在香港會繼續得到依法保護的利益。
林鄭月娥引述港區國安法的《說明》內容表示:「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少數違法犯罪行為,是為了更好地保障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好地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任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和執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符合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犯香港居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新機構無礙司法權
林鄭月娥強調,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特區政府可以更有效地依法防範和遏止危害國家安全和組織恐怖主義破壞行為和活動,令香港成為更安全、更穩定的城市,有利加強本地或是海外的投資者在香港營商的信心。
被問及根據港區國安法草案,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林鄭月娥相信,此舉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及享有的裁決權和終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