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十八條留彈性 應對特殊情況
中央出手訂立港區國安法,一直破壞國家安全的攬炒派竟稱此舉是「僭越香港特區的立法權」,原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指出,「一國兩制」當年是史無前例的創舉,在實踐過程中或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故當年設計起草基本法特別是基本法第十八條等條文時已預設彈性,讓中央在面對香港出現特殊情況時,可依法主動訂立相關法律維護國家安全,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有權給人大常委會完成相關工作。他表示,若需加快立法進程,人大常委會可加會討論,審議通過後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於香港公佈實施。
■香港文匯報記者 文根茂
譚耀宗表示,在當年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已經預計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故在基本法設計上預設彈性,在遇到特別情況時能彈性處理,包括基本法第十八條等設計,而第二十三條擺放在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關係部分亦充分說明,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中央事權,是國家層面的事。
保護「一國兩制」不被破壞
他說,當時基本法寫明二十三條立法由特區政府自行立法,是信任香港特區,但當時亦考慮到若特區沒有完成相關立法,故根據國家憲法、香港特區基本法,需要有其他合法的辦法和措施完成。
針對此次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及執行機制,香港攬炒派聲稱中央「公然僭越」基本法白紙黑字訂明「屬於香港的立法權」,「破壞」「一國兩制」和高度自治。譚耀宗反駁,搞「港獨」才是破壞「一國兩制」,而中央是想保護「一國兩制」不被人破壞,並強調倘攬炒派2003年不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早就完成了,現在的情況是「他們自己造成的」。
他直言,在攬炒派多年來的反對下,香港回歸祖國23年仍沒有完成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本地立法,去年香港更發生眾多危害國家安全的「港獨」黑暴,觸碰「一國兩制」底線,「這些是迫不得已(讓)中央出手」,否則有關人等的氣焰會更加猖狂、明目張膽。
港區國安法符憲法基本法
譚耀宗重申,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安排符合憲法、基本法,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人大監督憲法和基本法實施,所以人大現在可以授權給香港特區制定第二十三條,也可以授權給人大常委會做港區國安法的工作。現在人大是從國家層面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做法。
為堵塞國家安全漏洞,盡快完成相關立法非常必要,譚耀宗表示,若需加快立法進程,人大常委會可加會討論,審議通過後將相關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再在港公佈實施,特區政府亦應盡早完成二十三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