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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頸四警全被控罪 最高可囚40年

2020-06-05
■ (左起)涉案警員紹文、亞歷山大.昆、萊恩及邵杜被革職及起訴。 美聯社■ (左起)涉案警員紹文、亞歷山大.昆、萊恩及邵杜被革職及起訴。 美聯社

美國黑人男子弗洛伊德被白人警員紹文跪頸致死,引發全國示威浪潮,當局事後將紹文及另外3名涉案警員革職,但僅以三級謀殺罪及二級誤殺罪起訴紹文,引起各方批評控罪過輕。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埃利森前日宣佈,改控紹文二級謀殺罪,另外3人則被起訴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罪名,各人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監40年。

事發片段顯示,紹文以膝跪壓弗洛伊德頸部,另外兩名警員亞歷山大.昆和萊恩,則分別按住弗洛伊德背部及雙腳,亞裔的邵杜(Tou Thou)當時忙於要求旁觀群眾退後返回行人路,與死者未有身體接觸,但亦有輿論指他試圖阻擋途人視線。埃利森前日在記者會發布新的起訴書,改控紹文二級謀殺罪及維持二級誤殺罪,亞歷山大.昆、萊恩及邵杜則被起訴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罪及二級誤殺罪。

埃利森表示,考慮到案件的嚴重性而提出新控罪,並非受到輿論壓力影響,強調會為弗洛伊德及其家屬討回公道。在明尼蘇達州,一級謀殺罪可判終身監禁,二級謀殺和三級謀殺的最高刑期分別為入獄40年和25年,協助和教唆二級謀殺最高亦可判監40年。

亞裔警屢被投訴過度用武

44歲的紹文入職警隊19年,此前已多次被投訴;26歲的亞歷山大.昆及37歲的萊恩去年2月加入警隊,未有被投訴記錄。34歲的邵杜為美籍亞裔,本身是苗族人,2008年加入明尼蘇達州警隊,黑人居民曾多次投訴他執法時使用過度武力,記錄顯示他曾被投訴6次,但未有受紀律處分。

■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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