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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你知】自己查自己 事實無王管

2020-06-13

考評局的試題風波,凸顯該局「無王管」的事實。根據《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只有行政長官可就其認為對公眾利益有影響的事項,向考評局發出關於履行這方面的職能的一般指示。至於具體的擬題、審題工作,一切由考評局自行組成的「審題委員會」及聘請人員覆檢,換言之一切皆由考評局全權負責,無其他人可監督當中是否出現問題。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中列明考評局有權策劃及舉辦考試,包括訂立考試規則、批准文憑試考試範圍綱要、委任其認為適當的委員會等。不過,考評局的工作似乎未有需要向任何人負責,僅得《條例》中第十三條給予行政長官「向考評局發出關於履行這方面的職能的一般指示」。

考評局回應香港文匯報昨日查詢時表示,其按各科設立的「審題委員會」負責文憑試的擬題,成員包括試卷主席、擬題員、審題員及考評局評核發展經理,當中委員背景有大學教授、具豐富教學經驗的中學教師、課程及學科專家等。

「審題委員會」擬題之後,成員一致接納後會成為正式定稿。兩名未有參與審題過程的科目專家,會被聘任為獨立的試卷審核員,從考生的角度作答整份試卷,檢視試題是否清晰。部分科目的試卷付印初稿會交予考評局高級管理人員從評核角度檢視試卷。上述程序可見,由出題到審題絕大部分經由「審題委員會」處理,考評局自行把關,即使是負責教育政策的教育局亦無從參與和過問。

■香港文匯報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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