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7月28日上環暴亂中,一對夫婦及一名女學生被控參與暴動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法官郭啟安裁定三人表證成立。夫婦選擇不自辯及不傳召辯方證人,女學生則選擇出庭自辯。
三名被告分別為17歲中五女學生李宛叡、曾報稱經營健身中心的湯偉雄(38歲)及其妻子杜依蘭(41歲)。三人被控於去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湯氏夫婦另被加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控罪指兩人於去年7月28日在西環西源里,非以通訊事務管理局批給的適當牌照行事而管有無線電通信之用的器具,即各一套無線電收發機。
被告李宛叡作供時稱,去年7月27日她與台灣返港好友敘舊,好友想前往翌日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李無異議。翌日下午5時許,在兩人前往途中,好友指從新聞得知集會差不多完結,當時有人組成遊行隊伍往西區警署,兩人於是前往,原計劃逗留半小時離去。到達西營盤站時,閘外有人派口罩,李不想樣貌被拍,於是取了一個並戴上,及按在場義務救護員建議用保鮮紙包着雙臂。
女生由健身店老闆抱起逃走
數分鐘後,現場有警員施放催淚彈,李眼鼻不適及與好友失散。她記得退後至附近大廈閘門外遇上同案的被告湯及杜,由夫婦協助清洗雙眼,又聲稱自己當時並不認識二人。其後,李聽到大叫有警察,她由湯抱起逃跑,但被警員追至一道鐵絲網前被捕。
案件下周一(15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