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人民政協 > 正文

《國歌條例》助港人培養國家觀念

2020-06-18

佘德聰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副主席

經過多日討論,香港立法會4日以41票贊成、1票反對、0票棄權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並於12日正式刊憲生效。至此,持續一年半的國歌法本地立法工作終於塵埃落定。

回顧整個立法過程,可謂一波三折。2017年11月全國人大把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區政府於2018年初推動國歌法相關本地立法工作,並早於2019年1月完成《國歌條例草案》首讀程序並進入二讀階段,但因修例風波及反對派長期在立法會「拉布」,遲至今年5月27日才恢復二讀。期間反對派藉由國歌法本港立法提出種種質疑,發動一連串示威抗議,三讀更是在會上潑出惡臭物體、爆粗辱罵議員,擾亂秩序阻撓審議,迫使議會暫停,他們不惜為一己政治私利罔顧香港利益前途、損害香港市民感情,其圖謀反中亂港的險惡用心昭然若揭。

國歌法本港立法,反對派別有用心在坊間散播謠言,「販賣恐懼」恐嚇市民,對此香港市民大可不必杞人憂天。首先,國旗和國歌都是國家的象徵,世界多個國家均有訂立維護國歌的法例,雖罰則各有不同,但要求國民對該國國歌予以尊重,是有關法例的基本要求。而香港作為中國的一個特區,踐行「兩制」的前提是接受「一國」,尊重和認同自己的國家,是天經地義的事。其次,香港早有國旗法和國徽法的本地立法先例,回歸20多年來,在港實施順利,不存在什麼爭議,亦不見有人無辜墮入法網。同理,《國歌條例》開篇即言明是為國歌奏響、播放和使用提供清晰規範,只要對國歌心懷敬意,不是故意冒犯,根本無須懼怕。

此外,無論在法律層面還是教育方面,國歌法本地立法意義重大。一方面,在香港立法保障國歌,有法律上的迫切性和現實需要。自回歸以來,侮辱國歌的行為時有發生,過往在一些大型體育比賽或公共場所,經常有激進反對派支持者藉故羞辱國歌,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國歌條例》可以有效地彌補相關法律缺口、遏制不良風氣,可謂撥亂反正,是特區政府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亦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表現。

「有國才有家」,筆者認為,《國歌條例》其「教育」功能遠遠多過「懲罰」。近年香港社會事件愈演愈烈,不少香港年輕人對國家和歷史認識不深,欠缺國民身份認同,《國歌條例》在港實施,有助於讓香港新一代從小了解國歌的歷史和精神內涵,培養正確的國家觀念,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推動港人增加對國家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國歌條例》通過,坊間歡迎支持之聲不絕於耳,其中亦不乏有反對聲音。對此希望政府能在本地立法、實施過程中,條文盡量清晰、完整,以避免在執法時引起誤會。一方面推動各界全面配合《國歌條例》的落實,加強公眾宣傳和教育力度,特別是在中小學推行學習國歌內容及相關歷史,讓年輕一代懂得尊重國歌、尊重國家。另一方面透過釐清條例定義,確立國歌尊嚴,透過合適罰則,警示市民不得以言論自由之名,去侮辱和損害國家尊嚴。

筆者亦想藉此機會,正告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勢力,切莫誤判形勢,把中央的克制當軟弱,如果香港局勢進一步惡化,一旦觸及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底線,威脅香港的繁榮穩定,中央絕不會坐視不理!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