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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護國安】譚耀宗:立法盡量照顧港情

2020-06-22
■譚耀宗表示,不排除下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程會臨時加入港區國安法審議。 資料圖片■譚耀宗表示,不排除下周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議程會臨時加入港區國安法審議。 資料圖片

維護國安助穩定社會 或下周議程臨時加入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下周日(28日)舉行一連三天會議,議程並無港區國安法。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在機場見記者時表示,不排除會像剛結束的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一樣,在議程臨時加入審議港區國安法草案,但不知道會否表決。他認為香港很多人都期望草案可以盡快通過。他指草案內容切合香港實際情況,依照憲法、香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希望香港人對港區國安法立法要有信心,立法通過後可令社會穩定。■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於前日發表,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日在機場見記者時表示,草案內容切合香港實際情況,依照憲法、香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希望香港人對港區國安法立法要有信心,立法通過後可令社會穩定。對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下周舉行一連三天會議,他不排除議程會臨時加入審議港區國安法,但不知道會否表決。他並說,剛結束的人大常委會會議,議程上本來都沒有港區國安法,後來才加入。

譚耀宗表示,目前不能透露草案的具體內容,但指草案的安排很大程度、盡量照顧香港情況,已聽取不少意見,依照憲法、香港基本法及全國人大的決定,希望港人對草案有信心,港區國安法可令社會穩定,有助維護國家安全。

就草案說明指,港區國安法的解釋權屬全國人大常委會,譚耀宗表示,港區國安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解釋,而國家安全屬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故香港終審法院在作最終裁決時,應按照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處理,即由香港終審法院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

至於草案說明規定行政長官應當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譚耀宗認為,港區國安法針對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等四類犯罪行為,是情況特殊,故設專門法官及司法人員處理做法合理,並指外界有意見認為應安排內地法官審理或不能由外籍法官審理,規定行政長官指定是糅合各方意見。

國安公署不受基本法二十二條所限

被問及駐港國安公署是否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中央所屬各部門」,譚耀宗指出,草案中提到的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授權直接設立的機構,並不受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所限。他又指,中央有需要保留部分管轄權,協助處理特區無法處理的突發及嚴重案件,並透露屆時會有機制判斷哪些疑犯需要被帶到內地受審。

另外,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馬逢國昨日在《城市論壇》上亦講及中央在港區國安法上保留的管轄權,認為中央已把絕大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偵查、起訴、裁決及判刑等都交由特區政府處理,條文既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亦體現了中央非常克制。

由特首委任若干法官處理有關案件方面,馬逢國表示,據他理解,特首須委任不同層級法官予司法機構,再由司法機構安排法官審理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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