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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大文集團項目經理 再有兩男判刑

2020-06-27
■當日案發後,救護員到場為遇襲的大公文匯集團職員包紮治理。 資料圖片■當日案發後,救護員到場為遇襲的大公文匯集團職員包紮治理。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7月,香港大公文匯傳媒集團一名項目經理在離開公司後,遭兩名男子手持木棍襲擊受傷一案,再有兩名被告承認傷人罪,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勞教中心及入獄9個月。

一入勞教一囚9個月

兩名被告分別為莊鎮威(20歲)及劉焯琚]22歲)。兩人承認於去年7月2日,在香港仔田灣山道行人天橋近田灣海旁道與另外兩名被告胡威信和陳樂臨,非法及惡意傷害56歲姓黃男子。

辯方昨日求情時稱,莊鎮威對所作所為感到後悔,懲教主任也建議判入勞教中心,而劉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進入勞教中心。裁判官林子勤法官最終判莊鎮威入勞教中心,劉焯琝P入獄9個月。

案情指,事發當日下午約4時,事主從香港仔辦公室外出往用膳行至田灣山道行人天橋時,突遭人用長木棍襲擊。事主報警及送院,其手指、手臂及大腿有傷。警方經調查後共拘捕四名男子,其中,莊鎮威承認收取8,000元報酬犯案,胡威信被捕後否認有犯案,但在事主認人手續中被認出,四名男子同被控傷人罪,其中20歲髮型師陳樂臨早前已被判入獄1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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