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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護國安】特首:立法體現中央護港決心

2020-07-02
林鄭月娥(中)昨日率領鄭若驊(左)及李家超(右)舉行記者會解說香港國安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林鄭月娥(中)昨日率領鄭若驊(左)及李家超(右)舉行記者會解說香港國安法。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停亂局復穩定 保護守法市民 貫徹落實「一國兩制」

香港國安法前晚正式刊憲實施,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率領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舉行記者會作解說,特區政府主要官員亦列席以展現團結及支持。林鄭月娥表示,中央今次為香港制定香港國安法,體現了中央決心恢復香港穩定,決心讓香港市民能享有依法應有的權利和自由,決心貫徹落實及完善「一國兩制」。特區政府一定會竭盡所能達至立法的目的,完善「一國兩制」這個制度的體系,令香港可以長治久安。■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書蘭

林鄭月娥表示,是次立法展現了中央對於「一國兩制」的堅持,但同時亦有需要改善「一國兩制」實踐的決心。她坦言,過去23年在香港推行「一國兩制」有未完善的地方,一是未能認真處理好「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二是未能按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就七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立法;三是未能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宣傳和教育,特別在年輕一代;四是未能有效促進、深化中央和特區關係的發展。

她續說,在這四方面尚未完善下,加上本地的激進分子、反政府思維的傳播及外部勢力,令香港社會形成了一觸即發的張力,也因此出現去年6月起的暴亂,並令到中央覺得需要出手。

林鄭月娥指出,是次從國家層面立法,展示了中央三方面的決心:

第一是決心要讓一年亂局停止,恢復香港穩定。

第二是決心要保護香港絕大多數奉公守法的市民,令絕大多數香港市民能夠安然享有屬於他們依法的權利和自由。自去年6月起,很多市民有意見也不敢說,有些商業組織不敢和政府一起共事,只因懼怕會被私刑、攻擊等,絕大部分香港市民在過去一年的暴亂間,其實是失去了應該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第三是決心貫徹落實「一國兩制」,令23年來未完善的四個方面得以改善。

體現中央高度信任

林鄭月娥強調,是次立法工作體現了中央對於特區的高度信任。她說,全國性法律關乎國家14億人民及香港750萬市民福祉,亦牽涉國際錯綜複雜的形勢,但香港國安法主體由香港特區執法,除極少數情形外,案件的偵查均由香港特區警務處及其他執法部門負責、檢控由香港特區律政司負責、審理亦由香港特區獨立的司法機構負責,體現中央高度信任香港特區。

林鄭月娥強調,特區政府獲得中央的高度信任,被賦予一個如此重要的任務,一定會竭盡所能達至立法的目的,希望能夠完善「一國兩制」這個制度的體系,令香港可以長治久安。

予契機作推廣宣傳

她認為,是次立法給予特區政府契機在全社會推廣宣傳,讓市民更好地認識「一國兩制」這個憲制秩序,「至少有兩條條款要我們做很多宣傳、指導、監督、管理的工作,才能夠令國家安全的概念在香港社會落地生根,令我們的學校、社會團體等各方面都能夠更好地掌握。」

被問到駐港國安公署會行使管轄權的3個情況,林鄭月娥舉例指,涉及外國機構和組織深度介入的案件,或者國防、軍事等複雜情況,及可能引起外交交涉的情況,僅特區的力量難以查清和辦理。不過,她認為這和基本法第十八條第四款的「危及國家統一或安全的動亂而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進入緊急狀態」相似,「保留有這一種管轄就是可以確保萬無一失,但我們相信它出現的機會是極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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